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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5-0206016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9日 | 文 号: |
标 题:
关于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9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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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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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5-0206016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9日 | 文 号: |
标 题:
关于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9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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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农工党楚雄州委:
由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政策资金支持,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保障措施”的提案(第11030390号)交由我委主办,根据办理要求,现回复如下:
一、重视部门间的横向联系,理顺管理机制
楚雄州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办综合协调作用,把促进健康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作为评价老龄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期老龄工作方针以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健康楚雄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做好人民健康的“守门人”作用。
(一)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雄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十条措施》和《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地方标准规范,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二)推动医养融合。一是我州110家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达100%。乡镇养老机构通过设置卫生室、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健服务协议等方式,链接乡镇一级的医疗资源,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医养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延伸执业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建设、托管养老服务,做到看病、养老随时“切换”,多种医养结合模式逐步对接形成。二是通过上门巡诊、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安宁疗护、中彝医服务等。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监管制度
近年来,我州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有关文件的通知》、《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落实云南省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的15条措施的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等文件,支持和鼓励医养结合建设,医养结合呈现多样化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服务监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引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并加以宣传推广,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二)加大医保政策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合理确定医保总额控制指标。探索对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付费。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足额支付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按照省、州部署,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完善价格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适用本医疗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综合考虑服务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开。通过家庭医生签约等提供经费保障的服务项目,不重复收费。市场监管部门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上门医疗服务及养老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管。
(四)加大土地、财税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省、州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在税费优惠、用地保障、投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兑现政策红利。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行业综合监管,纳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各相关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健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着力推动解决影响服务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菅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新闻报道、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加大医养结合的有效性宣传力度,塑造养老行业正面与积极形象。三是落实传染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各项要求,坚决防范疾病传播。督促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相关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多方位拓展资金筹集渠道
楚雄州积极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有关工作。发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保的协同作用,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由政府按规定予以补助。加大彩票公益金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支持力度。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其养老服务部分享受养老机构同等扶持政策。
(一)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一是多元主体参与、多链条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滇中康养城、川渝颐养园”定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批养老康养企业落地见效,全州养老产业链条初见雏形。二是各县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新模式”,推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二)构建老龄产业人才培养机制。从招募、培养、培训、工资福利、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人才供给。鼓励职业教育院校开设与养老服务有关的专业,社会培训机构开设与养老服务有关的课程,从源头上加大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二是重视人员培训。对现有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三是提高工资待遇。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争取编制,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提供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机会。建立健全职业资质、绩效评价等与工资待遇挂钩的薪资制度,激发工作人员干事热情。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紧紧围绕健康楚雄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以老年人医养需求为导向,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二)开展部门联动,增强医养服务能力。一是支持和鼓励州内各高校、职业学校等开设老年医学和养老护理、医疗陪护相关等学科,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培养养老护理方面的复合型技能人才。二是依据《养老护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等职业标准,开展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三是加强对现有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海茜,0878-3389897)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