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18条措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政法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扶贫办,税务局,人武部:
现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云退役发〔2019〕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要把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重点举措、分级分类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组织、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公务员招考及村“两委”班子成员配备、学历教育、经费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保障,驻楚部队要鼓励支持官兵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军地合力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及时落实落地。
三、强化协同配合。要强化“一盘棋”思想,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导向,拿出创新性的思路办法,汇聚形成破解难题的合力,以实际行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四、加大政策宣传。要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媒体,结合“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活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进一步帮助广大官兵和退役军人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的覆盖率和知晓率。要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追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楚雄州公安局 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