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效能,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机制,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并全面归档保存,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承办科室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政策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切实加强局党组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抓实“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制定完善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规范。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正确认识实施“三项制度”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规范和促进作用,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