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2-1124002 |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4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成文日期: |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州医保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提前部署、整体谋划、分阶段完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和医保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有序推动法治医保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小组人员充足到位,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决策和协调机制。研究制订并严格执行《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构建了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汇报、决策平台和各相关科室的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2021年楚雄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21年云南省医疗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2021年楚雄州医疗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规划部署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内容,确保法治医保建设在依法治州和“八五”普法的总体框架下有序开展。四是研究制定印发一系列工作机制及办法。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制定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五是严格制度执行。坚持制度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州法治机构、律师顾问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强化重大决策前的审查制度执行。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前的公众参与、法律咨询、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的参与和法律顾问作用。
二、强化理论学习,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州医保局高度重视法治学习教育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医保干部学法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多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一是关键少数带动学。州医保局领导班子在日常自学的基础上,将学法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党组会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条例》《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员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二是干部职工全员学。州医保局坚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内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党组会学法2次,利用干部职工会开展经常性学法,会后开展机关讲堂,年内共开展机关讲堂19讲,围绕医保理论政策开展宣讲培训,开展医保政策测试19次,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渠道多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层次提升。三是培训宣讲深入学。年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医保局组织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解读;7月开展全州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证申领换证网上考试暨考前培训,考试合格率为100%,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实现100%持证;8月开展法制讲座1堂,邀请专业老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执法能力水平;9月举办全州医保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就《条例》《规定》对全州医保系统基金监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12月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讲;局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讲8场次,受众人数3000余人,进一步营造医疗机构全员学法的浓厚氛围。四是多种渠道宣传学。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媒介开展自学,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学习平台的宣传推动作用,不断强化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三、规范文件制定,强化法治监督。结合医疗保障系统政策性强、制度政策还有待完善的现状,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畅通多渠道监督。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全面做好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审查工作,强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学习。今年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梳理医疗保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15件(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5月,结合医疗保障系统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颁布施行印发情况,主动向州人民政府和州委依法治州办汇报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情况,确保修订工作依据省医保局相关文件印发后适时开展。二是规范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集体决策前一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今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5份。率先在全省第一家修订《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州范围内统一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标准、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统筹层次、归口管理、信息系统、结算办法。在全省第一家明确出台《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对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作出了具体要求。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一是坚持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按程序审批后依法公示,用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保证行政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规范执法程序,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表1份。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年初结合州司法局相关要求,认真制定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计划及考试方案,统筹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统一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将全州符合考试条件的130名医保干部职工纳入培训考试范围。于7月7日至7月9日开展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我局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27人全部参加培训和考试,并且全部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目前,我局已实现全员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大幅增强。11月从各县市抽调7人至州局组成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专班,开展为期一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顶岗锻炼,集中调查、办理、处置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案件,以干代学、以干促学,切实提高各县市医保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医保服务”。2021年8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完成综合柜员制改革正式运行,推行“一窗通办”业务。政务服务受理的26项业务,办事群众在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现场办结18项业务,限时办结8项业务,实现了80%以上服务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以来,共受理业务16481件,其中现场办结13201条,现场办结率80.15%。收到现场评价17788条,现场好评率达100%。健全服务窗口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11月5日,楚雄州正式全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线上业务经办和医保信息数据真实融入“全国一张网”,全面实现与全国医保业务编码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真正做到与全国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有序共享,为医保业务经办流程标准化、基金监管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决策分析精准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继续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州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166.56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66.42%,共有915家定点零售药店,1322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了医保电子凭证部署应用。全州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累计522.59万人次、结算金额8675.92万元,分别占医保结算量的31.28%、22.76%,实现群众就医购药“一码通行”极大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努力达到操作便捷、服务高效、体验满意的医保公共服务目标。四是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深入开展,基金监管不断加强。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欺诈、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抓实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定点医药机构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州、县市医疗保障局共开展《条例》宣讲149场次,参加8690人,持续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确保《条例》在我州贯彻落实,落地见效。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截至12月31日,共开展飞行检查8批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182家,其中约谈535家,限期整改505家,通报批评30家,主动公开曝光40家,追回医保基金4863.67万元,行政罚款8.39万元。
五、强化法治宣传,推动全民守法。一是普法宣传全民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本法律以及医疗保障领域重要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4·15”全民国家安全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利用全州医保系统业务培训及活动契机,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宣讲。深入医院、社区、企业、学校、扶贫联系点等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5次,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册6000余份,惠及群众6000余人。二是以4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重点学习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在全州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电视台播放8193次,广播报道9148次,视频播放26291次,报纸刊登408次,微信推送64834次,短信发送44541条,发放宣传海报19290份、发放宣传折页37271份、管理条例问答手册28000份,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8家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8场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三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文化氛围营造,在州医保局机关建设法治走廊,制作悬挂法律知识、格言、警句等内容的宣传板块。在服务窗口设置法治宣传栏,倡导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州医疗保障系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六、2022年工作打算
(一)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持续提升干部职工及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医疗保障新出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干部学法的重中之重,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组会专题学法、法制讲座培训、以案释法等学法制度,结合普法工作要求及包保社区实际,利用重要时间、节日节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作用,按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解决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倡导干部职工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引导人民群众做宪法法律的忠诚践行者。
(二)加快医疗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出台的步伐,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逐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政策,更好保障群众利益。结合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出台、修订情况和我州实际,适时开展我州8件医疗保障政策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强化医保政策针对性、可及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审查工作严格、规范、细致,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合法合规。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促进全州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三)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要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惩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加快推进医保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已经实现全员持证的基础上,探索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合理抽调、全员办案的执法模式,加强州局对县市行政执法的指导和执法监督,持续提升全州医保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水平。依法规范信访件核实处置,正确处理好信访和涉法案件,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