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4年,州医保局共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共38件,其中主办17件(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6件);协办21件(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17件)。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州医保局严格按照《关于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对所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截至9月15日,由我局主办17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已经全部通过面商,将答复件寄送给了建议的各位人大代表和提案的各位政协委员,主办答复全部为“A”类,并按要求对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实现了面商率、办复率和满意率三个100%。,协办的21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已按时向主办单位提交了相关材料和协办意见。
二、主要做法
在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过程中,按照州人大选联工委、州政协提案委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以承办的建议、提案为载体,以落实民意为主导,始终把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了解、收集、掌握民意的重要渠道,不断探索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新思路、新办法,注重落地见效。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按照“三个明确”、“四个坚持”“五个注重”工作法,全面确保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力有序地开展。
(一)“三个明确”抓实组织情况。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做到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包办理效果;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加强统筹规划,由相关科室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严格落实一套工作专班、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五个一”工作制度,确保承办的每一件提案都落实到位;三是明确监督办理。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对办理工作进行把关,负责做好分办、催办、督办、汇总、报送和协调等各环节工作,定期督促提醒,反馈办理情况,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办理水平。
(二)“四个坚持”抓细制度规范。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要求,对办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严谨把握,有效推动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是坚持登记制度。所有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都统一纳入正式文件管理范围,实行收件、交办登记签字制度,保证不漏办、不错办;二是坚持严格承办审查制度。实行科室和分管领导两级审查制度,无论是拟办意见还是正式答复,都必须要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两级审查同意后,才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协商,保证承办工作从始至终都处在单位的监督管理之中;三是坚持面商制度。秉持协商原则,所有建议、提案在正式答复前,都坚持先协商沟通再正式答复的办理程序,让办理人员与人大代表、提案委员面对面交流,零距离倾听,做到面商率达100%;四是坚持承办工作反馈意见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对不满意反馈意见的,及时了解原因,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并再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商沟通,尽力争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理解与支持,提升整体满意度。
(三)“五个注重”抓好办理质量。在办理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原则,以“五个注重”保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一是注重政策施行。各承办人员对把握不准的政策,应当认真进行查阅了解,确保答复内容与相关政策、规定相一致;二是注重程序办理。按照领导小组研究、交办—承办科室、人员梳理—查找相关政策—草拟拟办意见—面商—完善复文—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统一制文、统一上传平台的程序,一一对应,进行规范化办理;三是注重内容明确。确保答复内容紧扣主题、解释详实、言辞恳切、有理有据;四是注重行文规范。对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都采用正式文件和州政府办公室统一的文书格式,确保文字准确、用词得体;五是注重案卷归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完毕后,文书稿件统一存档备案,做到一案一办、一案一建。
三、工作成效
通过抓实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有效促进医保领域的热点、重点工作进行落实。一是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44.917万人,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3.25%;城镇职工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83.2%,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69.5%;已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人口实现100%参保,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着力解决卫生室看病难、关注青少年健康、提升老年人门诊待遇等问题。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保持基金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和待遇保障水平“双提升”。二是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禄丰DRGs经验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DRG付费改革医疗机构覆盖率100%,DRG付费的医疗机构病种覆盖率92.94%,调整DRGs的付费指标费率,在全州形成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付费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符合条件的145家医疗机构全部启动DRG付费改革,实现了实际付费。三是不断深化医药服务改革,群众实惠产业得到发展。全力推进医药、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组织、跨省联盟、州市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采,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加入集采,降低医药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制定《楚雄州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楚雄州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楚雄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4批664种,耗材20批,累计节约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资金0.97亿;全力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管理,强化月考核、季通报,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48小时送达,边远山区不超过72小时送达,在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医药保障能力。四是基金合理使用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基金监管政府属地责任,出台相关基金使用政策,规范群众科学就医、有序就医、合理消费,确保医保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压实医保基金监管各方责任,注重解决基层一线常态化监管工作的困难问题,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
局,确保医疗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四、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州医保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等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一是深化办理协商制度。积极向上级部门多请示、多汇报,争取更多的支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公平、适度的医保待遇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回访跟踪实效。适时开展人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以钉钉子精神逐件逐项抓落实,巩固办理成果,提升办结率;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方位开展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让医保政策深入人心,以更加有力度、有温度、有广度的方式推进全州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本着一案一办、一抓到底、力求实效的原则,跟踪办理工作情况,总结提炼有益经验,认真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