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好后期扶持“123456”工作思路,推动《楚雄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按照《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搬发电〔2022〕1号)《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17〕171号)等文件,现就做好2023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全省后期扶持“123456”工作思路,大抓产业转型升级,分类指导打造移民新村,稳定就业加强移民素质和能力提升,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村振兴,高标准、高质量、科学统筹做好2023年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当年项目、上年审批、当年实施”和“当年资金、当年使用”,推进后期扶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计划项目工作
(一)切实做到规划引领。拟纳入2023年度项目计划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应在经批准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简称“十四五”规划)后期扶持项目库,以及列入上年年度计划但未启动实施的项目。以县(市)为单位,严格两个75%要求,其中产业项目和移民新村项目投资比例约4:6,鼓励谋划大项目,以大项目带动发展,100万元以下零星、分散项目应按省办规定的扶持方式、内容办理,严格限制实施50万元以下项目。
(二)严格规范申报程序。紧紧抓住项目前期工作报件编制和评审两个环节。一是把好准入关,工作开展前,县(市)必须将拟纳入2023年度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上报州办,经州办初步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二是把好编制审查关,项目实施部门要根据项目类别设置前置条件,选择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涉及资质与项目类别不相符的设计报告原则不予通过评审;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达到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的编制和审批,对未完成审批的,不下达项目资金。三是把好质量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将对各县(市)拟进入年度计划的项目,特别是投资额度较大的,开展现场调研,确保项目资金投向符合后期扶持政策要求、项目内容科学合理、投资概算符合实际、投资效益得到保障。
(三)聚焦三个重点。围绕打造“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精品线路”布局,严格6项建设内容和32项具体指标,分门别类打造农村社区型、山水田园型、休闲旅游型、特色产业型、民族风情型、生态宜居型“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做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信息产业、移民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验主体、城镇第三产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围绕移民群众扶志与扶智相结合,稳定就业保民生,加强职业教育力度,强化技能和技术培训。
(四)抓好项目整合。多搞“雪中送炭”,杜绝“散、小、弱”项目,严防“造盆景”、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加强和行业部门沟通,注重与地方人民政府对接,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做好相关部门行业项目整合,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做大“蛋糕”。对移民人口较为分散的村组,除技能培训、贴息贷款、以奖代补合解决突出问题项目外,其余零星项目原则不在实施。争取州级支持的项目,要做好统筹协调,整合其他行业项目资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1/4。
(五)抓好项目资金分段管理。严格把控项目实施和资金年度计划进度,科学测算工程量和投资量,对当年不能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要确保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目年度实施进度和资金的前提下,据实计划项目资金。对当年虽然能够完成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但不能完成竣工审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的,相关费用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三、省级竞争性立项工作
(一)申报范围
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移民人数达200人以上,并占受益人口50%以上的移民村组);大中型水利水电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含产业发展项目和配套设施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是已纳入规划和计划。拟申报省级竞争性立项的项目,必须在“十四五”规划后期扶持项目库中,并已纳入2023年度计划项目。
二是前期工作成熟度较高。符合《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试行)的要求,县(市)搬迁安置管理机构已组织完成项目文本编制最后阶段,并已完成审批。充分征求移民意愿,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和地方人民政府论证成熟,意见统一。
三是资金项目整合力度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后期扶持资金撬动效应突出,在规划中统筹整合其他相关行业项目资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1/3,对未开展资金项目整合或整合力度不大、移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是规划完整机制健全。“美丽家园·移民新村”要按照乡村在为振兴战略“二十字”要求依次规划到位,做好分类指导实施,达到“主导产业突出、住房安全宜居、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人居环境优美、自治管理到位”6大建设目标。生产开发项目要聚焦移民发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资源为依托、市场为导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从实际出发,大力支持移民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增强移民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移民持续增收。对产业开发项目,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项目前期工作文件中认真研究制定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和利益结合分配等机制。
五是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申报项目必须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引领性、前瞻性、项目定位准确、特色突出、规模适度、质量较高,地方政府和移民群众“两个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在项目的规划、实施、效果等各个方面能出亮点、出特色、出经验,可供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对为了争取资金支持盲目规划建设内容和提高投资标准的项目,以及示范带动作用不突出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力度。要提前谋划好项目,对一些投资体量较大,项目内容复杂的项目,应提前两个年度以上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报告和方案编制深度,努力保证项目实施质量。鼓励项目提前实施,各县(市)在严格把握年度项目计划相关要求并与省州办沟通对接的基础上,对一些前期工作扎实、项目成熟度高、确保纳入计划实施的项目,可采取平台融资或施工单位垫资的方式,提前实施项目,在后续项目资金上给予解决。
(二)加强工作重视力度。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直接影响到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进度、质量和效益,影响项目资金绩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牢牢掌握后期扶持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后期扶持工作水平至关重要。各县(市)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项目前期工作作为后期扶持的一项关键性和经常性工作来抓,早布置早安排,贯穿在全年工作中,坚决冲破惯性思维影响,坚决杜绝“资金等项目”的情况发生。
(三)落实好“两个积极性”原则。要广泛征求移民意愿,把计划实施的项目向水库移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主体作用,依靠自身奋斗建设美丽家园;要加强和县(市)、乡(镇)政府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支持。要优先安排移民积极性和基层积极性较高、项目整合较好的地方,对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尤其是基层和移民意见不统一的项目,应谨慎对待,不盲目开展前期工作。对于已下达计划、落实资金而未启动建设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一是各县(市)应在2022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2023年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制定2023年库区基金绩效目标表,于2月15日前上报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后期扶持科,2月至4月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开展项目现场调研,5月形成指导计划报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扶持处审核同意后下达各县(市)开展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8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上报,9至10月统一审查和审批,确保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查批复,12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批复,并向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报备。二是各县(市)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6月5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2023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表。三是参加省级竞争性立项的项目,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将拟申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州办,逾期不再受理。上报资料应包含请示文件、可研的报告文本,项目资金整合相关文件、会议纪要(不需要承诺函),以电子版形式(PDF 格式)上报。
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