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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532300MB1062035R-/2022-0708012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8日 文  号:楚搬通〔2022〕15号
标 题:
楚雄州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细化分解方案
成文日期:

楚雄州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细化分解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2〕29号),在全州范围内深入推进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后续资产提级监督工作,推动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促进移民安置区基层社会治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化分解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州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拓展深化州委“大监督”工作格局,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协调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级搬迁安置管理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移民搬迁后续资产监督管理,提升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开展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小切口”破题,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紧盯政策落地、资金运行、项目运转,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集体“三资”的管理者,找准权力运行高危环节和问题易发频发根源,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做好维护基层群众利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移交、管理工作以及观音岩、乌东德水电站已实施未利用项目的移交、管理工作,通过建章立制、专人负责,确保项目产权明晰、及时维护、运行正常。

责任领导:张积昆

责 任 人:杨永林

责任科室:搬迁安置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兑付直补到人资金。

责任领导:张积昆

责 任 人:韩 军

责任科室:后期扶持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扎实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明确项目产权,定期开展项目进度情况督查检查,监督做好项目移交,组织开展后期扶持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后期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

责任领导:张积昆

责 任 人:韩 军

责任科室:后期扶持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四)认真开展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监测评估和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发现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张积昆

责 任 人:郭云双

责任科室:稽察审计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业务工作副主任为副组长,后期扶持科、搬迁安置科、稽察审计科、财务科、各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楚雄州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后期扶持科,后期扶持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提级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科室和各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的沟通协调,适时调度工作情况,会商研究解决监督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州搬迁安置办公室要结合自身在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县市搬迁安置部门履行集体“三资”监管职责。县市搬迁安置部门要协调好本级相关部门、乡镇站所力量,加强集体“三资”监管。搬迁安置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的领导,健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集体“三资”日常管理。各搬迁安置村(社区)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要整合乡村振兴“三员”力量,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对本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定期向乡镇纪委报送情况。

(三)细化分解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县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探索边推进、边总结边提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各县市细化分解方案于5月27日前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后期扶持科),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持续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纪委州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县市开展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及有关工作报送情况纳入全州搬迁安置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