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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532300MB1062035R-/2024-0115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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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0878-3369399;传真号码:0878-3369387;邮政编码:675000;邮箱:cxzym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在发展中能致富”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目标及移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推进全州搬迁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移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全清单栏目设置要求,对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建议提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法定公开内容主动进行公开。结合单位职能职责,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2022年度单位部门决算、2023年度单位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决算执行情况说明和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补充说明等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全年共公开信息208条,其中:搬迁安置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条;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公开基本目录1条,其他文件159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策解读回应政策文件材料7条。三是认真整改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日常巡网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四是组织开展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开,实现多渠道受理群众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在工作中,持续规范和答复各种公开申请,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服务水平,对于不符合申请公开条件的,及时给予回复。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2023年7月更新完善了《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和有规可依。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由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化、规范化、正常化。二是在公开工作中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公开工作,由各科室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等。三是每日认真做好部门网站的巡网维护等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开展日常监测和排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四)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策问题等,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同时严格内容审查,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发布失当等情况发生。2023年通过“公众参与”留言咨询3次,回应群众关切3件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积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办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对照文件及政务信息平台公开通报,对照上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州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和在楚雄州便民服务中心开展的“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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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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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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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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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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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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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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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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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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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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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第(八)项第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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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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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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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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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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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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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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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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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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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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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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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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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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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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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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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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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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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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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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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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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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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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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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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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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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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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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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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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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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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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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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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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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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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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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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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部门执行的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导致行业外的部门对搬迁安置工作了解不多,支持力度不大。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投入的力度不够;仅安排1人兼职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党组研究谋划公开工作的次数较少,全年只研究了1次;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深度不够,内容不够全面,由于部分内容没有达到公开的条件,无法全面公开;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短板和弱项,对常规性业务工作公开有差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全面反映单位工作的全貌。五是缺少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勤思多谋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抓实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细化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从业人员的水平,使公开的信息更便于群众查询、获取,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四是加强对政府网站的巡网监管,定期检查。五是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保障能力,助推搬迁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