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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2024-0614004 公开目录: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2024年一季度民营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成文日期:

楚雄州2024年一季度民营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一季度,楚雄州紧紧围绕年初两会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大力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攻坚年行动,持续推进经营主体倍增,抓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推进民营企业培优扶强和“梧桐树”工程,全州民营经济呈现出发展快、贡献大、活力强的鲜明特点。

一、民营经济基本情况

(一)民营经济总体完成情况。一季度,全州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221.6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增长6.3%,增速高于全州GDP增速0.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为52.0%,拉动全州GDP增长3.3个百分点,贡献率为57.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41.14亿元,同比增长2.9%;第二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89.76亿元,同比增长7.9%;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90.72亿元,同比增长6.5%。

(二)民营经济主要行业情况。一季度,全州实现工业增加值53.06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23.9%,同比增长5.5%;农业增加值42.65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19.2%,同比增长3%;建筑业增加值36.71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16.6%,同比增长11.2%;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2.47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10.1%,同比增长7.4%;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21.54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9.7%,同比增长13.2%;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9.95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9.0%,同比增长5.7%;房地产业增加值14.52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6.6%,同比下降1.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9.92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4.5%,同比增长9.6%;金融业增加值0.8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0.4%,同比下降0.6%。

(三)县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从民营经济占全州比重来看,占比从高到低分别为:楚雄市31.2%、禄丰市17.2%、元谋县10.8%、武定县7.9%、南华县7.3%、大姚县7.1%、姚安县5.3%、牟定县5.1%、双柏县4.3%、永仁县3.7%;从民营经济占GDP比重来看,占比从高到低分别为:南华县56%、元谋县56%、大姚县55.1%、牟定县54.9%、永仁县53.9%、双柏县53.2%、姚安县53%、禄丰市51.3%、楚雄市49.7%、武定县48.7%;从民营经济增速来看,增速从高到低分别为:姚安县7.4%、元谋县7.3%、南华县7.2%、牟定县7%、大姚县6.3%、武定县6.3%、禄丰市6%、双柏县6%、楚雄市5.9%、永仁县4.4%。

二、发展中存在问题

(一)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放缓。由于硅产业价格持续低位,部分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后时期影响依然突出,销售萎缩、困难较多,存在发展预期偏弱、信心不足现象。一是批发业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仅31%左右,同比增长2.5%,对全州民营经济贡献率1%,拉动民营经济增长0.06个百分点。二是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速-1.2%,下拉民营经济增速0.04个百分点。

(二)房地产对民营经济增长负效应加深。1-3月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64.2%,降幅较上年同期扩大26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对民营经济的支撑作用明显减弱,与房地产相关的第三产萎缩或停业。一季度房地产K门类民营经济下降15.5%,下拉民营经济增速0.3个百分点。

(三)县市间不均衡做强做大基础不牢。全州十个县市中,民营经济占比最高和最低的县市之间差距7个百分点以上,增速最高和最低的县市之间差距3个百分点。一是政策环境支持不足,全州仅4个(楚雄高新区、禄丰、武定、牟定产业园区)开发区,其余县市产业聚集区政策激励措施不足,导致企业发展受限。二是不同县市资源、人才、技术等要素制约,影响民营经济的投资和发展方向。三是传统产业做强难度大,产业基础薄弱缺乏新兴产业支撑。四是创新能力弱,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五是融资渠道窄,难以获得足够资金支持,影响其发展壮大。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针对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放缓以及部分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应出台更多扶持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如减税降费、提供融资支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市场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增强民营经济的信心和活力。三是增强创新能力,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以应对市场竞争。四是拓宽销售渠道,帮助企业寻找新的销售市场,扩大销售渠道,提高销售量。五是提振信心,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市场信心,让公众看到经济发展的希望和机遇。

(二)针对房地产对民营经济增长负效应加深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二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房地产领域,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促进房地产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三是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房地产相关行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其稳定发展。四是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增强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改善房地产对民营经济增长的负效应,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三)针对县市间不均衡发展、基础不强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各县市开发区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吸引更多企业入驻。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各县市资源、人才、技术等要素的合理流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产业基础。四是加强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五是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助力其发展壮大,促进全州民营经济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