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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02_/2019-0226001 | 公开目录:州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3日 | 文 号:楚政通〔2018〕25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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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8年07月18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九届州委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一颗印章管审批”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取得了实质性成效,走在了全省前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我州“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广试点经验、带动面上改革再上新台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4号)要求,现就深入推进我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始终把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清理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巩固深化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和楚雄经济开发区改革试点成果,全面深化我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全面实施“1133”战略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有关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更好地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次就办好”的要求,推行“一颗印章办、一个大厅办、一张网络办、一套制度办、一个标准办”,系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实施“一家受理、一次审查、一章审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推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分步实施、规范有序、各有侧重、统筹推进”的原则,全州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分为州级、双柏等7个县、楚雄市等试点地区3个层次统筹推进。
(一)州级改革任务
按照“一窗受理、集中管理”的要求,州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驻楚中央、省直管部门,其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改善楚雄州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1.科学设置大厅窗口。按照政务服务建设科学化、运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主要按照社会事务服务、涉企服务、投资审批服务、中介服务,以及公共资源交易5个主题服务区设置对外服务窗口。
2.归并职能进驻中心。按照“审管分离”原则,州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照权责清单,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等职能在部门内部进行全部归并集中,归并集中后的事项和人员整体统一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借助全州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受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中心之外无权利。
3.配齐配强审批人员。州级成立“审批管理办公室”,坚持“谁审批、谁进驻”原则,抽调人员进驻“审批管理办公室”,对审批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审批、跟踪督办,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按照“抽硬人、硬抽人”的要求,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结合审批要求,提出部门抽调审批管理人员名单,报州人民政府。并根据审批工作需要,组建审批帮办服务队伍,提速审批。
4.部门充分授权到位。各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直接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加强对审批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将部门进驻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充分授权单位首席代表进行审批,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
5.全力推行网上办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推行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和办理。有关部门要尽快完成自身业务系统与州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网上审批大厅的数据对接,加快数据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
(二)双柏等7县改革任务
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武定县、禄丰县7县要在认真借鉴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楚雄经济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提前准备运作、后期报批挂牌”原则,围绕“一次就办好”的要求,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实现“一窗受理、集合审批、高效运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
1.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参照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3个试点县市的做法,充分汲取成功经验,通过集中事项、集中人员、集中地点,迅速启动改革工作。纳入党政机构改革中一并统筹研究成立行政审批局事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集中审批事项,落实改革政策,同步推开改革。
2.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的改革目标,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运行,探索建立联合踏勘、联合评估、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新机制,规范审批与监管衔接管理,制定完善权力运行各环节制度规范,着力构建“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积极构建行政审批信息化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动实体化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并行互补、线上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监督、投诉等;完善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共享机制,以服务企业群众为切入点,打通部门“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3.厘清行政审批权责关系。健全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完善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审批程序清单、审批责任清单及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构建行政审批局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间的工作衔接机制。积极推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审批服务事项下沉。改进管理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履职重心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4.建立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与审批相配套的监督机制,明确责任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积极构建公众、监察和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批行为“三位一体”共同监督的新机制,实现“阳光审批”。
(三)楚雄市等试点地区的改革任务
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和楚雄经济开发区作为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要按照巩固试点成果,先行先试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前期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优化提升投资创业环境和激发市场与社会活力为目标,持续深化改革工作,加快完善审批、服务、监管顺畅高效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进一步打造精简统一高效的政府治理新模式,继续保持在全省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的领先优势。
1.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探索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2.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有条件的可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可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3.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破信息孤岛,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
4.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踏勘、联合评估、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协同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在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为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具体分2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7月30日前)。完成大厅布局集中、事项集中、行政审批人员集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建立“一窗受理、集合审批、高效运作”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12月31日)。对改革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对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研究,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扎实推进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增加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州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是此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成立或调整充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具体改革工作方案,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做到目标倒逼,专班推进,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分工。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14号)分工要求,主动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及时跟进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形成合力推进改革。州委编办(州政府审改办)要做好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时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抓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与深化推广,不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县市行政审批日常业务的指导,确保审批不断档、工作不断线,实现改革后审批效率和质量的明显提高。州、县市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肃改革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等纪律,维护改革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改革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改革期间,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工作岗位,州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改革工作。全州各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进改革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四)强化督促检查。州委编办(州政府审改办)、州政府督查室要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要建立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和评估验收制度,将州本级改革情况及10县市、楚雄经济开发区改革情况纳入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并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改革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持续深化和完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