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聚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重大项目常态化全周期管理,切实提高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质量和效率,将全州在建项目、2023年上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及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楚雄州2023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清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压实项目工作责任
根据重大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对于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推进,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调度,要素保障部门予以优先支持,投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
二、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年度州级重大项目前期要件办理,创新推动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要优先纳入本级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要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争取力度,财政资金与市场融资协同联动,着力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各要素保障部门要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要素资源保障统筹协调力度。同时,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服务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依法合规办理有关手续,禁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
三、加快项目落地转化
根据州大比拼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目标申报的通知》(楚比拼办〔2023〕1号)要求,2023年度州级重大项目开工率、入库率、投资完成率将作为季度大比拼考核主要依据(其中大比拼考核对象为州级重大项目清单中所有列入的州级责任部门),同时作为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州级前期费等安排重要参考。各县市、州级各行业部门要抓好项目实施的调度、协调、推动,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重大项目及早落地、发挥效益,为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四、做好项目动态管理
(一)动态调整。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按季度实行增补、退出动态调整,由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提出调整需求,并提请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印发调整清单。
(二)定期通报。对州级重大项目清单中的项目按州统计局提供的项目入库纳统率、投资完成率实行月通报制度。
(三)定期报送。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2023年州级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于每月5日前向州发展改革委报送月报。(联系人及电话:陈永春,3369136,邮箱:ygdd406@163.com)
附件:1.楚雄州2023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清单
2.楚雄州2023年州级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月报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