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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05_/2019-0226002 | 公开目录: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6日 | 文 号:楚政办通〔2018〕60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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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8年10月15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8—2022年)
前言
楚雄州总面积2.84万平方公里。州境东西最大横距17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247.5公里。楚雄州地处横断山脉和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境内山峦起伏,河流切割深,海拔悬殊大,山地面积占全州总面积的90%以上,盆地及江河沿岸的平坝所占面积不到10%,是一个以高中山和低山丘陵为主的地区,素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称。辖区属低纬高原季风气候,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80%以上。有暴雨洪涝、干旱、低温冷害、连阴雨、雪灾、冰雹、龙卷风、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而且每年都有气象灾害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崩塌、水土流失、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酸雨、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发生,有无灾不成年之说,气象灾害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气象灾害防御和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把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各级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动地、有预见性地部署和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以及《楚雄州“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云南省气象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提高气象对楚雄州实现跨越发展保障能力合作协议》的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编制《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范围为楚雄彝族自治州辖区。
一、气象灾害防御现状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气象部门已建成126个区域气象观测站(覆盖全州所有乡镇)、6部数字化天气雷达、126个山洪灾害雨量监测站、10个大气电场仪、3个雷电监测定位系统、1个酸雨观测站、11个应急移动观测站、2个农气观测站,15个高原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站。发展气象信息员1086人,建设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103个,建设电子显示屏850块,并通过电视天气预报、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初步实现了气象信息的进村入户。预警预报水平不断提高,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得到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普及,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体系不够健全,对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弱,特别是针对我州特殊地理和地形的农业小气候观测、小流域暴雨山洪监测站网还不健全;二是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防灾减灾、现代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三是气象灾害防御设施不够完善,全州人工防雹增雨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四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应急处置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撑明显不足。
二、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惠及全州人民,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坚持把提高气象服务水平放在首位,全面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保障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二)规划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服务民生。把服务民生作为气象灾害防御的根本宗旨,不断丰富气象服务产品,拓展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质气象信息服务。
——坚持创新发展。突出改革创新的推动作用,着力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提高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能力。
——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加强气象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不断增强气象部门的社会管理能力,推动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运行高效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和防御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公共气象服务和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整体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力争实现我州气象灾害造成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0%,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气象服务满意度达80%以上,县级以下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构健全率达95%以上。
三、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一)楚雄州气象灾害的特点
受复杂的低纬高原地理环境、多样的局地气候,以及南亚和东亚季风的共同作用,形成了楚雄州气象灾害的鲜明特点。
1.种类多,普遍性强。楚雄州气候复杂多样,地域差异大,垂直气候特征明显,气象灾害种类较多。在中国气象局划分的全国17类主要气象灾害中,除台风、龙卷、沙尘暴以外,其余灾害在楚雄州均有出现,其中干旱、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雾、大风冰雹和雷电等灾害对楚雄州的影响最大,所造成的损失也最重。
2.频率高,重叠交错。气象灾害每年频繁发生于不同地区和不同季节,同一种灾害连续几年或一年内连续几次在同一地区发生,或同一地区、同一时段内几种气象灾害同时或交替发生。影响大的主要气象灾害每2—3年就会出现一次。
3.分布广,插花性突出。楚雄州气象灾害点多面广,多呈插花性分布。气象灾害的地带性分布规律不明显,呈片状的分布规律较差,重灾区中有局部区域轻灾甚至无灾,轻灾区中隐含重灾点。
4.季节性、突发性、并发性和区域性显著。受季风气候的影响,楚雄州气象灾害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和时段。除干旱以外,其他气象灾害都有明显的季节性和骤然暴发特点,常常来势凶猛,难以预防,危害极大。对于山地面积占90%的楚雄州而言,气象灾害往往是多种类型同时出现,多灾并发。受特殊的地理地形影响,各类气象灾害也大都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5.气候变暖背景下楚雄州的气象灾害呈趋强趋多态势。气象观测结果表明,楚雄州同全球一样,正经历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特别是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及2009年以来,气候变暖呈加速趋势,降水变率加大,与气候变化响应最突出的表现是极端气候事件和气象灾害的趋强趋多,并且这些极端气候事件变得越来越难以把握。
(二)气象灾害区划原则与结论
楚雄州的主要气象灾害包括干旱、暴雨洪涝、低温冷害、大风、冰雹、雷电、冰冻、雪灾、大雾、持续高温等直接气象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林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气象衍生灾害。《规划》根据楚雄州主要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频次、强度、受灾损失等因素,重点规划干旱、暴雨、低温冷害、大风、冰雹、雷电、冰冻、雪灾、大雾等9种气象灾害防御分区。
1.干旱灾害
楚雄州干旱一年四季都有发生,尤以春旱和初夏旱影响最大。全州干旱灾害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影响程度深,是最主要的气象灾害。楚雄州干旱灾害分布广,涵盖10县市的大部地区。干旱灾害影响的严重程度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按区域降雨量、气温等主要影响因子计算气象干旱指数来划分干旱等级。永仁、元谋、大姚、姚安为重度(极易受旱)干旱区,楚雄、南华、牟定为中度(易受旱区)干旱区,武定、禄丰、双柏为轻度干旱(不易受旱)区,且存在干旱严重程度随海拔呈递减关系。
2.暴雨洪涝
暴雨洪涝及其引发的气象地质灾害是楚雄州经济损失最大、人员伤亡最多的气象灾害。楚雄州暴雨洪涝灾害分布呈南部重北部轻的特点。永仁、大姚一带和南华、楚雄、禄丰一带是暴雨洪涝灾害多发地区。
3.低温冷害
楚雄州低温冷害分布呈南北偏轻中部偏重、低海拔地区偏轻、高海拔地区偏重的特点,南华县、牟定县、姚安县、大姚县、武定县、楚雄市发生低温冷害的几率相对较高。
4.冰雹灾害
楚雄州冰雹灾害的空间分布在经向自西向东发生,冰雹灾害的风险逐渐增加,在纬向自南向北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特征,其中冰雹最频发区域集中在双柏县、楚雄市、牟定县。
5.大风灾害
楚雄州大风灾害的空间基本分布为在纬向自南向北发生,大风灾害的风险逐渐增加,在经向上自西向东呈现先增加后减少再增加的特征。其中大风高风险区集中在大姚县。
6.雷电灾害
楚雄州是雷电灾害的高发区,大范围地区为雷电密度高值区,对应的雷电密度均在300次/平方公里以上,为雷电灾害高风险区。
7.冰冻灾害
楚雄州除零星高海拔地区外,大部分地区很少出现冰冻灾害,为低风险区。
8.雪灾
楚雄州的降雪集中分布在东路冷空气极易侵入的东部及西北地区,总体分布呈东多西少、北多南少、高海拔地区多于低海拔地区的特点。西北部和东北部较高海拔地区降雪的频次最多,其余地区较少出现降雪。
9.大雾
楚雄州大雾天气主要出现在秋冬时节,高湿度区出现频率高、维持时间长危害严重。楚雄州东部的武定狮山镇、禄丰彩云镇和双柏妥甸镇周边一带是楚雄州大雾重发生区。
四、气象灾害防御分区
(一)分区原则
气象灾害防御分区是以利用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成果为主,结合人口、经济、农业等基本数据,遵循地理环境条件基本相似的原则、社会经济条件基本相似的原则、气象灾害类型基本相近的原则、气象灾害风险大小基本相同的原则、与重大工程相对应的原则,根据承灾体易损性、影响程度和防灾减灾能力进行分区。
本规划将气象灾害防御分为重点防御区、次重点防御区和一般防御区。
(二)分区结果
1.干旱灾害
干旱是楚雄州最大的气象灾害,全州均为次重点防御区或重点防御区。其中元谋县、永仁县、姚安县为干旱重点防御区。其余地区属于次重点防御区。
2.暴雨洪涝
暴雨洪涝重点防御区集中在楚雄州北部、南部和西部等边缘地区,主要在元谋县、永仁县、武定县、南华县、楚雄市、双柏县。其余地区属于次重点防御区。
3.低温冷害
低温冷害风险重点防御区为元谋县、永仁县、禄丰县、牟定县北部。其余地区发生低温冷害风险较小,为次重点防御区。
4.冰雹灾害
冰雹风险防御重点地区为楚雄市、双柏县、永仁县、禄丰县。其余地区属于次重点防御区。
5.大风灾害
大风风险防御重点地区为大姚县,姚安县、牟定县为大风灾害次重点防御区,其余地区属于一般防御区。
6.雷电灾害
全州均为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7.冰冻灾害
武定县为冰冻灾害次重点防御地区。其余地区发生冰冻灾害风险较少,为一般防御区。
8.雪灾
楚雄州大部雪灾较少,为一般防御区。
9.大雾
楚雄州大雾天气重点防御地区为禄丰县、双柏县、武定县,楚雄市、姚安县为次重点防御区,其余地区为一般防御区。
五、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和方案
(一)建设设备先进、布局合理的综合气象监测体系
优化调整气象监测系统布局。结合地方气象服务需求,科学优化调整观测站点功能、布局。针对地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紧紧围绕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烟草、热区作物等高原特色农业观测网;建立交通、旅游、环境气象监测网,形成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专业气象监测网,为做好高原特色农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气象服务提供观测基础支撑,为服务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监测数据。补充建设云地闪监测站和大气电场仪,增强对强雷暴的监测预警能力。为满足乡镇精细化天气预报的需要,升级完善乡镇加密自动气象站。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组织落实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项目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加强与国土、水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山洪地质灾害自动站监测网。强化常规数字化雷达业务运行保障,加快现代天气雷达工程的建设步伐,整体提升天气雷达对短临小尺度天气系统的监测能力。
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按照中国气象局的业务要求加快气象观测自动化进程,在国家级气象站建设双套地面气象自动观测系统。改革现行人工观测业务体制机制,建立集约化观测业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观测场地和值班室,调整现有观测任务、完善业务流程,实现观测自动化、业务集约化、流程科学化。到2022年,气象观测自动化实现率达到95%以上。
增强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能力。升级改造全州气象通信网络,提高数据收集、传输、分发、存储、处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实现气象信息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开发与水务、农林、国土、水文等部门实时共享的气象灾害自动监测业务应用平台。到2022年,实时观测资料收集处理时效在5分钟以内。
加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气象装备保障分类分级和社会化保障机制,建立州级运行监控中心和移动气象装备检定系统,与省级气象保障部门共建具有响应迅速、多级测试、全网监控、技术支持、维修维护、物资供应功能的省、州、县三级气象装备保障体系。按照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要求,强化职责分工,实现气象装备保障业务的优化整合。提高观测设备运行监控能力,增强气象装备维护维修能力,完善州级维护维修平台,提升气象计量检定能力。到2022年,气象装备一般故障排除时间在24小时以内。
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县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作、备案,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健全完善保护机制,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到2022年,全州国家级气象站探测环境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
(二)建设技术领先、科学准确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
建立现代气象预报业务流程。调整州、县气象预报业务分工布局,建立健全集约化预报业务流程,增强不同时效预报的协调性,促进气象预报有效衔接,完善气象预报会商交流制度,切实做到精细监测、精准预报、精确预警、精心服务,努力实现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不漏网、预报不失误、预警无盲区、服务无疏漏。
加强现代气象预报系统建设。围绕现代天气业务发展要求,构建气象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气象卫星等现代化探测资料和高分辨率数值预报产品,开展SWAN系统的本地化应用开发,建立强对流天气分析和临近预警平台,实现短时临近0—6小时预报的无缝隙、精细化业务。开展精细化要素预报和客观检验的试运行工作,实现乡镇级各种气象要素的预报输出,进一步丰富预报产品种类和提高精细化预报质量。完善州、县一体化气象预报预警综合业务平台,建立预报产品动态检验评估系统。
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建立主客观相结合的等级降水预报与定量降水预报,加强灾害性天气客观诊断分析和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开展城市、乡镇及重点区域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多灾种高分辨率灾害性天气客观预报、预报预警质量评估检验、延伸期天气预报和气候事件预测评估等业务,切实提高气象预报预测的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综合观测资料的融合分析和应用,开展对中小系统、高影响天气过程的诊断分析,研究中尺度强对流、短时暴雨、中尺度降雨等与城市发展、地形地貌分布之间的内在关系,加深对楚雄地区强对流天气的中尺度系统触发机制的认识,建立楚雄本地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概念模型。完善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根据本地区天气特点,以高时空分辨率综合观测资料和精细化数值预报产品的综合应用为基础,完成本地中尺度天气分析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优化定型。重点加强对中尺度天气系统的空间结构、要素配置和物理过程演变的认识和理解。提高预报员分析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机理及判断起止时间、强度和落区的能力,培养专家型预报员和团队。
力争到2022年,24小时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空间分辨率达3千米、时间分辨率达3小时,强对流、低温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建设紧贴需求、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推进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编制完善州、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贯彻实施气象灾害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积极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和民防工作建设,建立乡镇和社区气象信息服务站,建立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和气象灾害防御志愿者队伍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强应急、民政、国土、交通、水务、农业、环保、能源、气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加强灾害应急气象保障,州级配置新型气象应急移动指挥平台,县级配备移动气象应急决策系统,建设县级气象预警中心,对重大气象保障做出快速反应。到2022年,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备率达90%。
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网络。进一步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和现代通信手段,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到2022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达到90%以上。
提高公众气象服务能力。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信息采集处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服务产品快速制作发布、效益评估等基础业务系统。建设州级气象预报电视节目制作演播平台,开发移动终端气象预报预警系统,优化楚雄气象信息网。加强城市气象服务和高影响天气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构建城市气象服务联动体系。推进各县市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加大气象科普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知识和能力。到2022年,社会公众的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85%,气象科普知识普及率达到80%。
加强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实施气象为农服务工程,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影响评估水平,将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与乡镇公共服务事业建设有机结合,实现集约化建设、综合化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开展农业生产、应急处置等气象服务保障。建成覆盖全州高等级公路、重点桥隧的交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网络。完善人影作业指挥系统,开展人影作业效果评估,提高科学作业水平和效益,加快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全州标准化作业点建成率达到100%,作业用高炮自动化改造完成率达到100%、作业点视频监控建设完成率达到100%,气象高影响行业的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作用。建立气候变化监测、影响评估、精细化气候资源区划业务;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能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评估,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评估水平。
(四)建设人才引领、可持续发展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
提高气象科技人力资源水平。深化以岗位管理为重点的气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到2022年,气象科技人力资源水平达到85%以上。
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加强精细化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报、气象灾害影响评估、气候变化影响评价等关键技术的应用研究。建立健全气象科技项目立项、成果管理、经费投入、创新激励等机制,增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科研合作,加快引进气象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气象科技成果的业务试验,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培养高水平业务科技带头人,打造具有较强实力的科技创新团队,气象科技创新对气象业务服务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气象科技成果转化率与投入比重达到80%以上。
(五)建设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的气象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气象工作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优化机构配置,明晰职能职责,改进工作流程,推进决策民主化、政务透明化、流程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实现全州气象事业的科学管理和高效发展。健全气象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规范有序开展气象数据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提高行政效能和行业管理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等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信息发布等领域的执法力度。
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进程。将气象工作与全州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府在气象防灾减灾等一系列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州各级政府将气象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明确防灾减灾工作责任,为气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强化气候资源社会管理。加快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的管理职能。加强城市规划、政府行业规划和电力、交通、水利、能源开发、化工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研发,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和评价机制。
(六)建设功能齐全、内涵丰富的基层气象台站体系
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气象“一流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建设南华、双柏气象业务用房,推进永仁、南华、武定气象观测站新址建设,建成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现代气象科技相适应的新型基层气象台站。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100%。
推进先进气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气象精神,注重用先进气象文化凝聚气象队伍,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奉献精神,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为实现气象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六、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建设工程
(一)公共气象和气象防灾减灾工程
公共安全与应急服务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实施气象灾害评估。积极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和民防工作建设,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员和气象灾害防御志愿者队伍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强应急、民政、国土、交通、水务、农业、环保、能源、气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解决楚雄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形式不统一、发布标准不规范以及预警信息覆盖“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建设州、县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多部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统一收集、管理和发布。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直观、快捷的优势,对全州10县市及103个乡镇气象电子显示屏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实现行政村及重点区域气象信息服务全覆盖,全面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质量和能力。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针对在暴雨条件下的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分析,以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产生的基础数据资料和监测预警数据资料为信息源,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信息实时查询、系统自动分析与实时预警,为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管理决策服务,科学地预警地质灾害,并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建设气象预警大喇叭、手机App等发布平台和接收系统。
楚雄州短临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将短临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建设作为提升为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气象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灾害性天气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精细化乡镇预报等主要预报业务,针对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和泥石流、雷电、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建立短时临近预警指标体系,确立和检验短时临近预警阈值,制定短时临近预警及各类预警信号等气象信息对外发布流程、发布内容、发布渠道和发布对象等。
现代天气雷达。根据云南省天气雷达监测网建设规划,在楚雄市建设1部现代天气雷达(包含雷达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对现有雷达探测网覆盖区域进行补全,实现我州雷达探测全覆盖,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二)为农气象服务业务工程
构建我州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健全气象信息员队伍,完善全州103个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并按职能开展工作。完成《楚雄州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相关项目建设,组建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建设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指标系统及服务业务平台。完善楚雄州“云”字牌特色农产品专业气象观测网。推进“三农”气象科技扶贫专项建设,提高楚雄州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重大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工程
紧紧围绕楚雄州“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产业结构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战略,紧扣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重大工程项目的需求,建设综合观测和服务系统,为地方政府产业规划、发展提供全面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
综合观测网建设。提升全州乡镇区域自动气象站网监测能力,在原有基础上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同要素站点的合理搭配的原则,建设6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60个。
禄丰省级工业园区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紧扣滇中新区禄丰工业园区建设的需求,建设园区气象综合观测和服务系统,开展日常气象服务工作。建设1个核心区气象观测站和3个新区乡镇多要素自动站,在园区管委会建设气象服务台站1个,针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提供气象服务。
交通、旅游、环境等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交通(包括航空)、旅游、环境气象观测网建设,形成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专业气象观测网,为服务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观测数据。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配套建设交通(包括航空)、旅游、环境等气象观测站网。
生态环境气象综合观测网。完善生态气象、酸雨、负氧离子、大气成分等地面站点观测网络,建设生态气象监测站,加强对森林、水体等自然生态系统、城市群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气象观测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依托现有气象信息网络支撑系统,建立生态环境气象信息的加工处理与共享服务系统平台。
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体系建设。围绕农业抗旱、森林防火、水库增水和改善环境等生态修复对人工增雨作业需求,建立人工增雨作业目标区。实现空域申请、作业数据采集、作业效益评估、弹药出入管理等业务信息自动化管理。建设州、县级人影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平台,实现州、县、作业点三级信息化管理。完善安全作业保障设施,增强作业综合保障能力。
(四)气象信息化与智慧气象服务工程
信息化工程建设。将气象信息化作为推进气象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以云南省气象局信息化建设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着力打造资源高效利用、数据充分共享、流程高度集约的气象业务信息化新格局,重点做好州、县两级“一键式”综合信息发布显示平台。
加快“智慧气象”工程建设,制定州级气象数据存储和管理规范,建设综合化、集约化的数据处理应用系统。加强州级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云南省气象局统一部署升级改造全州高速气象通信网络,提高通信速率和效率,建设核心万兆、桌面千兆的高速局域网络系统。提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和业务应急备份能力,配合云南省气象局云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云+端”技术改造,实现气象数据按需自主实时共享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平台和系统建设。
(五)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人影弹药运输、储存管理,进一步降低安全隐患,对州级人影弹药储存库进行改造提升,新建县级作业期间弹药临时周转库10个;继续加强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改造,确保所有作业点100%达到标准化;加强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在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水分涵养区建设固定人工增雨作业点8-10个,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库塘蓄水、森林增湿。
探测环境保护工程。根据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按照“谁影响,谁负责”的建设原则,对因城市发展建设确需搬迁观测站的永仁、南华、武定等县完成观测场整体搬迁及后续国资处置工作。
雷电监测预警业务平台建设。加强雷电监测与预警信息发布,转变现有依靠观测资料和雷达资料发布雷电预警信息的常规模式,充分利用闪电定位系统和大气电场仪等资料,建设楚雄州雷电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平台,提高雷电预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基层台站建设。进一步发挥气象部门的气象防灾减灾管理职能,全面提升全州气象防灾减灾预警服务能力,结合气象现代业务体系的发展需求,完成双柏县气象局业务用房建设,完成南华、姚安、牟定、禄丰4个县气象局综合环境改造。
(六)科技创新工程
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建设州级气象科技创新平台,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任务,强化以技术突破和业务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激励导向作用,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加强彝州气象科学研究,加大对气象科研投入,积极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应用、预报预警新技术、生态环境等研究。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气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气象灾害防御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每年定期召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交流、推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经验,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各项措施。建立气象、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灾害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效益,提高灾害防御工作效率。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队伍、预测预报队伍、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队伍、气象信息员队伍、气象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州所有乡镇建立气象信息工作站,配备专、兼职气象协理员,在行政村设立气象信息联络员,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传递工作,并协助乡镇、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乡镇、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为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二)经费保障
1.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体地位。气象灾害防御是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气象灾害防御的经费投入必须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各县市要将公益性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运行保障经费、人员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气象灾害防御领域。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企业、农业生产基地、种植大户等社会主体投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气象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三)法制保障
1.强化气象行政许可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在审批机制上做减法,在服务效率上做加法,提升限时办结率和审批速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驻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简化气象行政审批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公示告知、限时办结制度。
2.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化气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依法查处雷电灾害防御、施放气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3.强化气象法制、科普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以广播、电视、报纸、政务信息、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大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户”工程,增强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自我避险、自我救助能力,为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科技保障
建立健全应用型气象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机制。加大气象科研投入、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及奖励力度,立足楚雄州天气气候特点和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整合各相关部门人才、信息等资源,联合实施干旱、暴雨洪涝、低温冷害、冰雹、雷电、霜冻及滑坡泥石流等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防御科研课题和技术攻关,为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