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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11_/2019-0225001 | 公开目录:州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9日 | 文 号:楚政通〔2018〕15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技能强州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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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8年03月28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技能强州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技能强州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技能强州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技能强省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7〕40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发〔2017〕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提高企业职工技术水平,推进人才强州战略,创造技能人才红利,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我州技能人才现状
州委、州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技能人才工作。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州委、州政府作出了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的重大决策,保证了我州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技能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逐步改善,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但由于我州属欠发达州市,技能人才基础薄弱,技能人才发展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如到2016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为84.94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2%,同期我州高技能人才总量仅有3.01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为26.6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技能人才培育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企业(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没有发挥出来。据测算到2016年底,我州从事技能岗位劳动者有11.3万人,主要分布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其中“二产”有5.08万人,“三产”有6.22万人,全州颁发和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以上人员共3.01万人(预备技师、技师及高级技师1669人)。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扣我州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提升劳动者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创造技能人才红利为任务,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培养20名“彝乡名匠”、400名“彝乡技师”、1.4万名“彝乡技工”、2.8万名“彝乡艺人”,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0万人左右,培训各类劳动者总量达64万人次以上,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数量充足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
四、主要行动
(一)坚持高端引领,培养数万名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1.培养二十名“彝乡名匠”。2017—2020年,从优秀技能人才中新选拔不少于20名“彝乡名匠”进行培养。彝乡名匠领衔组建技能工作室,开展技术创新、带徒传艺。(州人社局牵头,州总工会、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国资委等部门配合)
2.培养400名“彝乡技师”。2017—2020年,每年从产业工人中新培养100名技师、高级技师。通过新技师培训计划,鼓励高级工、技师通过专项培训晋升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对以上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到2020年,新增技师400名。(州人社局牵头,州总工会、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工信委等部门配合)
3.培养1.4万名“彝乡技工”。2017—2020年,每年从新增劳动力中培养0.35万名中级工以上技能人才。通过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作用,围绕培养烟草、冶金传统支柱产业及发展五大重点产业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收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制教育,培养中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到2020年,新增“彝乡技工”1.4万名。(州人社局、州教育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
4.培养2.8万名“彝乡艺人”。2017—2020年,每年从社会劳动者中新培养0.7万名能工巧匠。通过重点面向具有较高艺术和经济价值的传统民族民间工艺领域,遴选一批有一技之长、有一定影响的民族民间工艺技能人才,鼓励其创新工艺、研发新品、弘扬彝族民族民间工艺文化,支持其以师带徒和专业化培训方式培养一大批扎根彝州民间的工艺传承人和技能人才。到2020年,新增“彝乡工匠”2.8万名。(州人社局、州文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培养一大批技能新军
5.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成果。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推进职教园区、县级职业高级中学(职教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逐年增加州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发展建设。到2020年,全州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3.5万人。(州教育局牵头,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6.加快技工教育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校企合作,建立政府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合作机制,加大引企入校力度,企业可到职业院校建生产线,共建生产性实习工厂,探索校企股份制合作、独资经营、租赁承包、前校后厂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鼓励一校多企、一个专业与多个企业的合作。将技师学院纳入全州中职学校统一招生、统一计划、统一宣传、统一录取平台,将入读技师学院的学生计入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统计范围。推动技师学院与职业院校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到2020年,楚雄技师学院技工类培养规模达1.2万人次。(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工信委等部门配合)
7.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以实施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抓手,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建成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国家级、省级基地在省给予补贴的基础上,州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工信委等部门配合)
8.推进楚雄技能品牌创建。各县市要树立品牌意识,依托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特色镇、特色村,制定相应技能品牌打造政策,打造出如“牟定建工” “元谋菜农” “大姚保安” “咪依噜绣娘”等一批特色技能品牌,每个县、市重点打造1个—2个全国、全省叫得响的技能劳务品牌。(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州人社局配合)
(三)大力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提升十万劳动者技能素质
9.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我州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围绕“四个一批”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培养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的劳动者;依托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培养并转移输送一批技能劳动者实现异地就业;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养一批我州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依托各类创业基地,扶持一批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通过抓技能培训精准扶贫,确保贫困人口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以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对象,通过全力开展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积极开展劳务对接,促进跨州、跨省转移就业。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公共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向返乡农民工延伸,拓宽农村贫困人口就业渠道。(州人社局牵头,州扶贫办、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培养创业技能人才。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建立开放式服务窗口,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系列措施,开展面向“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内的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技能人员的一系列创业培训活动。并且对创业人员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对符合小微型企业条件的,优先给予“两个十万”小微型企业政策扶持。
支持“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众创空间”及“校园创业平台”参与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众创空间”及“校园创业平台”组织技能人员参加技能提升行动,对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培训补贴。(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实施“两后生”职业培训计划。坚持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学手艺、学技术、找出路,按照“部门协同、州级组织、学校承办、家庭支持、学生参与”的原则,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采取长、中、短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分类组织实施培训。(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以政策扶持为推动力,探索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体系,培育一批具有高素质、高技能、会管理、会经营、讲道德、有责任的新型职业农民。(州农业局牵头,州人社局、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实施雨露计划。统筹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推进作用,坚持就业导向,通过政策扶持,逐步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确保每个孩子学会一项有用技能,使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州扶贫办牵头,州人社局配合)
实施青年能力素质提升计划。聚焦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培养青年脱贫生力军为核心,以分类指导为抓手,对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有培训和就业愿望的农村青年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对接就业信息、提供见习岗位,着力解决“两后生”就业难题;对新型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等培训。在精准识别上见实情,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脱贫上求实效。(团州委牵头,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州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10.大力提升企业职工技能素质。实施全省百万职工培训计划。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职工培训工作力度,实施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积极探索“互联网+技能培训”新载体,探索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在线学习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文明素养、技术技能、法治意识等“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活动。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培训机构,重点面向企业中青年职工、待岗职工、转岗职工、失业职工,开展以“职业培训包”为主要模式的职业培训。(州总工会,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工信委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实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计划。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招生与招工方案,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鼓励企业组织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牵头,州国资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1.大力提升重点群体技能素质。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计划。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权益保护行动,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把职业生涯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大学生培养全过程,组织毕业生开展职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各高校配合)
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计划。对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女性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家政服务企业在岗的女性家政服务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对有意愿或已在家政服务行业创业的女性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州妇联牵头,州人社局配合)
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到2020年,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至少1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从事企业技能岗位的残疾人都有机会得到1次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州残联牵头,州人社局配合)
(四)创新激励机制,激发技能人才活力
12.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以政府激励为导向,以企业激励为主体,以社会激励为辅助的技能人才激励体系。对经我州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经我州推荐并且被授予“云南省技能大奖”“云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州总工会、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
13.提升技能人才成长空间。构建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对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按照大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申报评审程序和渠道按现行规定办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方面,分别享受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相应政策待遇及就业补贴政策。(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配合)
14.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鼓励用人单位自主采用刚性或柔性方式引进符合我州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对我州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参照“云岭英才计划”享受有关待遇。引进我州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符合《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有关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在户籍、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州人社局牵头,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技能强州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人社、发改、工信、教育、财政、农业、国有资产监管、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州直部门和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技能强州行动有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州财政要筹集资金对技能强州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给予支持。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工作目标,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相应经费。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总额1.5%—2.5%足额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要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三)加大宣传动员。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技能强州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每年定期开展“技能宣传月”,集中开展一批活动,集中宣传一批典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