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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1706/2023-1018001 公开目录:州政府营商环境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文  号:楚政办函〔2023〕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8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楚雄州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沪滇产业协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沪滇协作平台优势,推动上海嘉定和楚雄两地高水平产业合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69号),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沪滇产业协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国家东西部协作机遇,按照“楚雄所需、上海所能”的原则,通过政策共享、园区共建、平台共用,积极探索“上海企业+楚雄资源”“上海研发+楚雄制造”“上海市场+楚雄基地”等协作模式,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赢,推动产销对接,围绕打造千亿级产业(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旅游文化、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现代商贸物流)、百亿级产业(新兴服务业、数字经济、绿色化工)为主,积极构建产业体系延链、补链、拓链、强链布局,不断深化上海嘉定、张江高新区楚雄产业协作。

二、工作任务

(一)谋划重点项目。聚焦全州打造的千亿级及百亿级等产业,因地制宜,科学精准谋划梳理一批重点产业协作项目,强化政策、土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做好服务指导,吸引上海企业到楚雄投资兴业。(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国资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产业招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招商”意识,鲜明树立“大抓产业、大抓招商”的工作导向,全力推动全州产业招商不断取得新突破,要聚焦千亿级及百亿级等重点产业,加快制定产业链招商方案,汇编一批产业招商优惠政策开展精准招商。强化对沪滇产业协作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国有企业、金融主体等机构的宣传、推介作用,建立两地国资国企合作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合作交流,围绕沪滇产业协作项目,对接企业需求和承接条件,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各单位要加强重点产业、重大事项、重点项目的沟通对接,每半年与上海沟通对接至少1次,共同研究推动双方产业协作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同主题的对接交流活动,推动双方在人才、资金、资源、企业等方面互联互通,实现双方深层次交流合作。举办项目推介会,为沪滇企业搭建交流平台,链接更多优质要素资源,实现更深层次协作,促成一批上海重点企业落地楚雄,提高签约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市场主体转化率。(州投资促进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合作。一是推进特色农业合作。发挥地区特色农产品优势,推动冬早蔬菜、花卉、野生菌、畜牧业、现代种业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端基地标准化建设,鼓励上海楚雄企业合作建设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延伸产业链。采取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的方式,共同推动扩大两地电商企业与农产品生产企业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搭建线上特色营销网络,为绿色食品出滇入沪搭建桥梁。坚持市场导向,共同拓展上海—楚雄优质农产品供应渠道,精准匹配所需、所供。共享宣传资源和市场销售网络,探索农产品、文旅产品等营销合作新模式。二是加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合作。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推进数字楚雄产业园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应用导向、效益导向,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建设“数字楚雄”,打造全面网络化、高度智能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形态。三是深化文化旅游合作。发挥上海历史人文优势和楚雄彝族文化及绿色生态优势,共同推动两地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鼓励上海企业参与大滇西旅游环线、乡村旅游、康养旅游建设,共同开发景区、度假区、高品质酒店、旅游综合体,共同开展智慧旅游建设,合作研发旅游产品。(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产业园区建设。立足楚雄州产业发展重点,高质量推动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加快推进州级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不断增强园区产业集聚力和承载力。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园区定位,积极对接上海参与楚雄工业、农业、物流等产业园区规划设计、投资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形成嘉定楚雄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共建体系,全力推动两地共建产业园区。通过政策共享、园区共建、平台共用,探索跨区域产业园区共建模式,以上海为“飞出地”,合作发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园中园”“共管园”等,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园区联合体。坚持优势互补、互惠共赢,推动产销对接,延伸骨干产业链,构建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产业协作格局,引导上海产业向楚雄转移,做大做强产业园区。(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开展“人才赋能产业”行动,形成以产引才、以才兴产、产才融合的沪滇产业协作良好发展格局。加强与上海科研机构、智库、高等院校的对接,促成两地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政企校多边交流和资源共享,联合攻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吸引上海优势科技资源入楚落地,促成成果在楚雄落地转化。(州委组织部、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总结推广。加大楚雄州与上海产业协作工作宣传力度,总结亮点成效,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通过各种媒体,加大线上线下、境内外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挖掘、深度报道产业协作取得的成果和项目建设进展,营造沪滇产业协作良好氛围。(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广电局、楚雄日报社,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楚雄州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沪滇产业协作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沪滇产业协作政策措施,落实沪滇产业协作具体任务,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组 长:陈 锐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张建军 州委常委、副州长

程 鹏 副州长

王建雄 副州长

陈翡敏 副州长

王秀江 副州长

李 勇 副州长

成 员:袁培林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 勇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陈玉洁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建伟 州财政局副局长

毛发金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郭志鑫 州科技局副局长

李 勇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寇 燕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李时云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顾仰军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雷 鸣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施燕梅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朱明生 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李静媛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彭金富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润泉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周德华 楚雄市常务副市长

马文顺 禄丰市常务副市长

王 磊 双柏县副县长

张平礼 牟定县副县长

陆 亮 南华县副县长

李效武 姚安县副县长

张春培 大姚县副县长

尹丽峰 永仁县副县长

段 海 元谋县常务副县长

朱 江 武定县副县长

吴 炬 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段元生 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开传 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沪滇产业协作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培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勇、王润泉、彭金富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州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沪滇产业协作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有关工作。副组长不定期调度分管领域产业协作工作,督办落实有关议定事项。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推进沪滇产业协作工作,定期召开沪滇产业协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出需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三是建立行业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定期梳理沪滇产业协作项目和事项,加强部门之间的对接联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省级协调的问题进行仔细核实和研判,跟进协调进度,找准问题关键点,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按照“三化三法”要求,对标沪滇产业协作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建立沪滇产业协作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施月调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梳理沪滇产业协作项目和事项,于每月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州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小雪、13187875420,邮箱:cxzszj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