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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wj-/2023-0927024 公开目录: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5日 文  号:楚水许〔2022〕6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补充完善后的《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定本)》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评价结论正确,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在楚雄州境内永仁县永定河、石板河、麦拉小河建设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批复意见抓好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厂址、管道线路、施工方案等发生改变的应重新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附件:楚雄州水务局关于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楚雄州水务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的《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专家组认为,修改后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依据、技术路线、工作内容、评价范围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520-2014)的相关要求;基本按照云南省水利厅2017年8月印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云南省水利厅文件云水防汛〔2017〕11号)的编制大纲进行编写。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永仁县城以南,永定河左岸麦拉村委会新房子小组旁,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1°42′44.05″,北纬26°0′48.01″。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距离永仁县城约9.4km,距离永仁火车站约7.7km。拟建项目近期(2022~2025年)服务总人口为2.27万人,远期(2026~2030年)为4.09万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近期为0.6万m3/d,远期为1.2万m3/d。污水处理厂占地1.97公顷,征地面积按照远期(2030年)规模一次完成。

污水处理厂主工艺:A2/O工艺+深度处理。

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作为中水回用,正常情况回用于工业循环经济片区和周边农田灌溉,特殊情况,将尾水加压至污水厂上游1km外排放。

拟建污水处理厂主要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提升泵房、细格栅渠、旋流沉砂池、A2/O反应池、污泥泵房配水井、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渠、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处置间、鼓风机房配电间、废品废液间、综合办公楼、进出水在线监测间等。

拟建进厂道路:全长748.51m,道路起点处为108国道,道路终点为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厂大门口。

配套污水管网及附属工程:管网覆盖永仁县中心城区东片区、火车站片区、莲池片区,近期:建设DN400~DN800的污水管共22.12km。

本次涉及临河建设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1处,污水管道穿河3处,分别涉及永仁县境内永定河、石板河、麦拉小河3条河流。

二、水文、河道演变及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一)同意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临河的永定河干流断面设计洪水采用邻近流域的水文站中和街水文站为参证站,以水文比拟法按面积比的2/3加24小时暴雨修正计算,并考虑上游小(1)型及以上规模水库调蓄洪水的作用进行洪水地区组合的计算成果;3个管道穿河断面以暴雨途径推求设计洪水,并考虑上游小(2)型及以上规模水库调蓄洪水的作用进行洪水地区组合的计算成果,与推理公式和水文比拟法计算成果进行比较后最终采用“暴雨参数查图法”计算成果。其中,石板河火车站旁DN500污水管道跨河处,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13.458m3/s,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9.428m3/s,枯期(12月~4月)5年一遇(施工期)洪峰流量2.14m3/s;石板河与永定河汇口DN800污水管道跨河处,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16.480m3/s,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91.810m3/s,枯期(12月~4月)5年一遇(施工期)洪峰流量2.19m3/s;麦拉小河与永定河汇口DN800污水管道跨河处,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7.250m3/s,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45.860m3/s,枯期(12月~4月)5年一遇(施工期)洪峰流量1.14m3/s;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评价范围断面以上,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44.024m3/s,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56.775m3/s,枯期(12月~4月)5年一遇(施工期)洪峰流量6.11m3/s。

(二)通过工程建设前后洪水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水面线起算断面水位~流量关系采用曼宁公式计算,然后基于垂向积分的物质和动量守恒方程采用水面线计算程序《MIKE 11》进行分析计算得到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临河所在永定河断面20年、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分别为1479.32m、1479.04m。该污水处理厂区设计标高为1486.0m,设计洪水位低于厂区设计标高6.68m,满足20年一遇防洪要求。基本同意对比工程建设前后,穿河管道和污水处理厂临河段水面线无变化,无雍水产生,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无影响的结论。

(三)根据对河道历史演变、近期演变及演变趋势的分析,认为河道历史、近期演变过程中河床河岸及河流走向与现有河道基本一致,河道历史演变情况符合地质构造变化及水系形成规律。基本同意整个河道历史上无大的改道,总体来看长期处于稳定状态的结论。

(四)基本同意冲刷计算采用的方法、计算成果和分析结论。石板河火车站旁DN500污水管道穿河断面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冲刷深为0.75m,石板河与永定河汇口DN800污水管道穿河断面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冲刷深为0.90m,麦拉小河与永定河汇口DN800污水管道穿河断面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冲刷深为0.65m,3处污水管道穿河处最大冲刷深均小于倒虹吸管顶埋深不小于1m的设计要求,说明洪水对建设项目无影响。

(五)基本同意对河势影响分析的结论。该工程建成后,不影响原有河谷、河床地层的组成结构,没有改变河流地质地貌条件;相比工程建设前后穿河管道所在河段流速无变化,工程对主流带位置基本没有改变,所引起的水流条件无变化;河槽单一,床沙有冲有淤趋于平衡;该工程建设不会对工程所在河段产生大范围强烈的普遍冲刷和淤积等河势改变的水动力条件和河床边界条件。

三、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论证

基本同意建设项目的开发任务及规模与《永仁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相符合,工程防洪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的结论。

四、洪水影响分析评价

基本同意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与现有相关规划、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结论。

基本同意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在施工期、运行期对河道的行洪安全影响较小,对河道冲刷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对河势影响不大,对现有防洪设施及其它设施无影响。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实施后对防汛抢险基本无不利影响的结论。

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防御洪涝的设施标准及措施均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

基本同意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对第三法人合法水事权益基本不存在影响的结论。

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基本相适应,在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中业主和设计单位已避让了河道管理范围线,能够最大限度减小河道断面占用,避免管理权限交叉问题。

五、防治与补救措施及投资估算

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实施后,对河道的防洪水位、行洪能力、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等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水土流失有一定影响,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措施,该部分内容由项目业主组织开展专题设计,报水务和环保部门批复后实施。

通过冲刷计算分析,拟建的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附近永定河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冲刷深为0.90m,说明洪水对天然河床和岸坡存在一定程度的冲刷,在工程设计、施工中根据该河段的实际地质条件,采取必要的防冲措施,适当考虑一定的基础富余深度,护岸及挡墙基础埋深不小于1.0m。工程设计影响的工程防治措施在工程设计中已经考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工程量及投资概算。

六、结论

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对工程附近河段河势稳定影响较小,工程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工程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工程建设不影响防汛抢险,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符合永仁县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永定河流域规划,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服务于社会为主要目的,为永仁县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排污系统,能有效改善永定河河道水环境,为附近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十分必要。

七、意见建议

建议进一步加大下一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深度,细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穿河处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以维持河道河势稳定及上下游河道的行洪通畅,确保河道范围内的防洪安全。

建议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穿河管道施工必须安排在枯期进行,项目实施前应在当地河道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与工程建设涉及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制定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防洪撤离疏散路线,保障各项防洪措施顺利实施,加强与上游水库联系,确保安全。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严禁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道内,并加强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堤防基础开挖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设进行,及时开挖,及时回填,禁止占用河道行洪断面堆放建筑材料。施工废弃物和生产、生活污水要进行收集和处理,在对生产设备定期清理时,对含油污水要进行处理,不得排入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