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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wj-/2023-1027006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 文 号:楚水许〔2023〕14号 |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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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取水许可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提出的《报告》依法进行了审查,依据《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该工程的取水许可申请。许可事项和要求详见《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3年4月27日,由楚雄州水务局在楚雄市主持召开了《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楚雄州水务局、双柏县水务局、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业主)、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编制)、审查专家等单位领导及代表共15人。会上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介绍和编制单位汇报,与会专家和领导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质询、审查和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审核认为,修改完善后的《报告》基本满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和《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T769—2020)的要求。具体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主要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和《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T769—2020)、《双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等进行编写,项目基本情况为:
(一)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涉及双柏县妥甸镇、鄂嘉镇、爱尼山乡和独田乡。工程建设任务为:以爱尼山和独田乡城乡供水和灌溉为主,兼顾县城应急供水,通过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改善受水区的用水条件和水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可解决49792亩农灌问题,受水人口约3万人。工程全程采用压力管道输水,管道途经鄂嘉镇、独田乡、爱尼山乡和妥甸镇,并分别设分水口向独田乡、爱尼山乡和妥甸镇供水,总工程包括水源工程、泵站提水工程和输水管道工程。水源工程主要由麻嘎河取水坝和取水管组成,取水口位于礼社江流域右岸支流,鱼庄河上游干流麻嘎河中段,地理坐标为101°12′56.86″、北纬24°24′19.79″,设计取水流量0.584m3/s。泵站提水工程泵房位于力丫村东边炭山坡上,泵站设计流量0.223m3/s,出水管道延伸至三颗树山顶上的高水位池。工程输水管线水平投影全长34.58km,实际长度36.28km。
(二)工程建成后在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5%的情况下,设计总取水量1562.32万m3/a,近期规划年2030年供水总量1532.65万m3,其中解决独田和爱尼山乡集镇、农村生活用水220.16万m3,补充妥甸镇城乡生活和工业缺水量508.43万m3,解决农灌面积31153亩农灌用水804.06万m3。远期规划年2040年供水总量为1545.82万m3,其中解决独田和爱尼山乡集镇、农村生活用水249.8万m3,解决农业灌溉面积49792亩农灌用水1296.02万m3。农村大部分地区无灌溉排水渠道,灌溉排水自由漫流或随雨水径流进入行洪河道;未来农村污水处理、排放及中水回用根据《双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实施;工业废水应经过生化处理达标后遵循《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要求方可进入双柏县污水处理厂;县城生活污水直接经污水管道排入双柏县污水处理厂,经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准标,统一排放至河尾河,项目业主已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接收协议,双柏县污水处理厂已同意接纳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县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三)供水范围:近期规划年2030年,生活供水范围为鄂嘉镇、独田乡以及爱尼山乡,工业供水范围为鄂嘉镇,农灌供水范围为独田乡大水田片区和大平掌片区、爱尼山乡力丫片区和爱尼山片区。远期规划年2040年,生活供水范围为独田乡和爱尼山乡,农灌供水范围为独田乡大水田片区和大平掌片区、爱尼山乡力丫片区和爱尼山片区,妥甸镇改为应急供水。
二、水资源论证范围、工作等级和水平年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分析范围为:分析范围为双柏县鄂嘉镇、爱尼山乡、独田乡、妥甸镇,面积2278km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取水坝址断面以上的麻嘎河流域,面积56.26km2,河长9.3km。取水影响范围为:取水影响论证范围为鱼庄河干流上游麻嘎河中段项目取水口断面至鱼庄河汇入礼社江汇合口以上的麻嘎河流域,面积78.74km2,河长16km。退水影响范围有四个:一是独田乡与鄂嘉镇交界处至马龙河汇入礼社江河口的礼社江河段(全长20.6km),二是大密孔箐汇入马龙河河口至马龙河汇入礼社江河口的马龙河河段(全长31.4km),三是洛堵河进入爱尼山乡断面至爱尼山乡与大麦地镇交界处洛堵河断面河段(全长24.2km),四是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至妥甸镇与大庄镇交界处板桥河断面板桥河河段(全长42.7km),涉及面积共1659km2。
(二)基本同意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一级,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40年,生活供水保证率采用95%、常规灌溉设计保证率采用75%,取水水源地水质不低于Ⅲ类。
三、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报告》以分析论证范围为单元,从流域自然地理、水文气候特征、河流水系、社会经济、水资源质量状况、水功能区划、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及其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阐述,各部分表述基本清楚。
分析范围为双柏县鄂嘉镇、爱尼山乡、独田乡、妥甸镇。妥甸镇位于双柏县城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19个村(居)委会320个村(居)民小组468个自然村。鄂嘉镇位于双柏县西南部,距县城112km,辖14个村(居)民委员会,共203个自然村312个村(居)民小组。爱尼山乡位于双柏县西南部,距离县城42km,辖7个村(居)委会,190个村民小组,382个自然村。独田乡位于双柏县城西南部,东邻妥甸镇,辖2个村(居)委会,55个村(居)民小组。
根据《楚雄州水功能区划》(楚政复〔2017〕15号),分析范围内共涉及8个一级水功能区,6个二级水功能区,本项目取水水源未涉及水功能区,而仅取退水影响论证范围涉及到水功能区:红河巍山-河口保留区、马龙河楚雄-双柏保留区河段以及草堵河双柏工业、农业用水区河段。红河巍山-河口保留区起始断面为一街河汇口,终止断面为双柏县三江口汇口,在双柏县境内全长57.8km,现状水质为Ⅱ类,目标水质为Ⅱ类;马龙河楚雄-双柏保留区起始断面为岔河,终止断面为元江口,在双柏县境内长53.9km,现状水质为Ⅱ类,目标水质为Ⅱ类;草堵河双柏工业、农业用水区河段为源头至沙甸河口,在双柏县境内全程51.7km,现状水质为Ⅲ类,目标水质为Ⅱ类。
2021年年末双柏县常住人口13.25万人,城镇化率35.11%。双柏气象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900.4mm,全县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93178万m3,现状年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6.8%。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还不高,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的结论基本可信。
四、取用水合理性
(一)基本同意《报告》中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双柏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楚雄州水功能区划管理要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水资源优化配置、取水合理性的分析结论。即本项目的建设可解决爱尼山乡和独田乡近5万亩耕地的灌溉用水,同时解决妥甸镇、爱尼山乡和独田乡3万人生活用水问题,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政发〔2021〕23号)、《双柏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政策、规划相符,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家经济发展相关要求等方面该项目取用水基本合理。
(二)同意建设项目所采用的用水节水工艺及设备的合理性分析;基本同意建设项目供水过程和水量平衡分析结论;同意在合理供水分析基础上规划水平年2030年取水量为1562.32万m3/a。
五、取水可靠性分析
(一)同意《报告》采用双柏岔河雨量站、王家村雨量站、鄂嘉雨量站对同流域鱼庄河水文站进行径流系列的插补延长,将鱼庄河水文站作为取水断面年径流量分析计算的参证站以及水源取水口以上流域设计年径流分析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麻嘎河取水坝断面多年平均年径流量5401万m3,P=25%、P=50%、P=75%、P=95%年径流量分别为6445.3万m3、5217.8万m3、4157.5万m3、2905.2万m3。同意《报告》中用双柏岔河雨量站、王家村雨量站、鄂嘉雨量站对同流域鱼庄河水文站进行径流系列的插补延长后鱼庄河水文站1972~2021年径流系列中选取丰、平、枯、特枯水典型年作为取水口设计代表年内分配的依据,采用同倍比法进行分配的方法。
(二)基本同意该项目规划水平年2030年、2040年取水具有可靠性和可行性的分析结论。取水断面径流计算使用水文比拟法和等值线图法计算,成果比较符合流域实际情况;规划水平年的供水对象取用水量预测结果基本可靠;根据水质检测报告,取水口断面现状水质为Ⅲ类,满足农业灌溉和生活供水对水源地水质的要求。
六、取水影响分析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总取水量为1562.32万m3/a时,对麻嘎河干流水资源可利用量有一定的影响,相较于鱼庄河下游干流和礼社江干流本项目取水量较少,取水量仅占其来水量的10%及3%,取用水量占流域水资源量的比重不大,对相应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影响较小,对水文情势影响较小。基本同意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较小,对水功能区影响甚微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该项目取水坝设置生态下泄通道(从拦河坝后取水管引出生态流量放水管),根据《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2021)的要求,生态下泄流量枯水期按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0.17m3/s)下泄,汛期按多年平均径流量20%(0.34m3/s)下泄,年生态下泄流量为810.89万m3,在保证该生态流量下泄情况下,对取水坝后减水河段的水生态系统不产生影响的结论。
(三)本项目取水涉及对上下游电站的影响,根据分析,项目建成后,老虎山零级电站发电量将减少15.7%,合987万kW·h/年,老虎山一级电站和二级电站发电将分别减少9.5%和9%,合计1496万kW·h/年。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根据麻嘎河的年径流、生态流量需求主持协商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与老虎山零级电站的用水量分配。电站取水许可到期后(2025年12月31日),将按照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的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并按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取水和退水,时间上与本工程取水不发生冲突。待县人民政府与电站达成共识,按比例出资将老虎山零级电站收归国有后,将电站厂区、大坝、发电机组、压力管等设施及构筑物彻底拆除,恢复河流通畅,厂区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届时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将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并按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取水和退水。基本同意项目对电站影响分析和处理方案和结论。
(四)基本同意引调水调出区为鄂嘉镇,取水对调出区原有的生活及农灌用水户不产生影响,本项目取水不影响水源区的生活用水等结论。
七、退水影响分析
(一)基本同意《报告》述及的运行期退水系统及组成,其中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有BOD5、COD、NH3-N等,灌溉退水主要污染物为SS、TN、NH3-N、NO3-N、TP等,工业退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TP、TN和SS等,以及退水量的估算结果,近期规划年2030年总退水量为723.23万m3/a(其中生活退水量约280.42万m3、农田灌溉退水量约201.02万m3、工业退水量约241.8m3),远期规划年2040年总退水量为483.88万m3/a(其中生活退水量约159.87万m3、农田灌溉退水量约324.01万m3)。
(二)农村大部分地区无灌溉排水渠道,灌溉排水自由漫流或随雨水径流进入行洪河道;未来农村污水处理、排放及中水回用根据《双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实施;工业废水应经过生化处理达标后遵循《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要求方可进入双柏县污水处理厂;县城生活污水直接经污水管道排入双柏县污水处理厂,经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统一排放至河尾河,项目业主已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接收协议,双柏县污水处理厂已同意接纳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县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规划水平年退水量占各自河道来水量较小,且水流有一定的自净能力,不会对水体产生明显的水质影响。本工程退水对水域水环境和水功能区管理目标影响不大,所以,对退水水域其他取用水户影响不大,不存在退水影响补偿。
(三)在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进行退水的情况下,基本同意项目退水对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和第三方影响较小的结论。
八、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
同意《报告》中提出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和节水评价的内容。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严格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源地加强管理,保护好水源水质。加强对退水的管理,根据《双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切实做好水资源保护。
九、总体评价
《报告》通过从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取水口位置设置的合理性、取退水影响及相应的补偿措施等方面综合分析,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政策,符合区域性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配置和管理要求,项目取用水对区域水资源、其他用水户取水,以及水功能区划的功能、水质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取水可行。
十、建议
(一)严格控制径流区农药化肥使用,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加强水质监测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防止施工废水乱排乱放。做好污染源的管理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流域的水资源。
(二)取水口应下泄生态环境流量(建议建设在线监测);落实水资源保护的各项措施,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和环保设计做好工程的水土保持和环保措施工作。
(四)建议加强项目建设后的水量调度,保证各项用水的正常供给,做好节水措施的推广利用。
(五)根据《双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规划年2035年前应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退水水质应满足水功能区水质要求。
附:1、《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2、《专家签到表》。
专家组组长:曾艳芬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