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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wj-/2023-1027022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武定县水务局:

《武定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武水请〔2022〕45号)收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2〕4号)要求,决定给予你单位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2年12月19日

(此文删减后公开)

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批复意见

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评审专家意见和要求,作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规程规范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武定小河是武定县的主要的河流之一,也是武定县的母亲河。历年来,先后完成了武定小河九厂段、近城段、禄劝段治理工程以及重要支流西村河部分河段,治理长度19.096km,其中武定小河九厂段5.63km,近城段7.503km,禄劝段3.41km,西村河段2.553km。治理后,沿河农田、城镇的防洪能力从2年一遇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20年一遇防洪标准,极大地改善了沿河两岸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但由于投入有限,武定小河目前尚未得到系统治理,流域防洪问题未得到彻底治理,当地群众对河道治理要求迫切,早日实施未治理段河道治理工程,可全面实现武定小河防洪达标的目标,是践行新时期河道治理新理念的具体实践。整治河道是武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武定小河是乡村生态廊道的组成部分、是为周边农村居民服务的重要开放空间、是美丽乡村建设重要的视线通道,河道沿线环境整治的好坏、水质的提升程度直接关系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是武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门面之一,尽快对武定小河进行生态综合治理十分必要。该河段治理后可保护0.8427万人、保护农田0.2465万亩,有效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因此,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列入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拟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中,项目实施依据充分。

三、同意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段河道总长12.35km。王铭厂段治理起点为武定小河源头段百花箐村,终点秧田冲小河汇口后;雷刚厂段治理起点为桥头厂村旁老大桥处,治理终点近城坝子上游山外河村(麻栗园拦河闸处);木果甸段起点为旧城社区白邑村五孔桥,终点为武定小河武定县与禄劝县交界处木果甸村附近。

四、同意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Ⅴ级。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五、基本同意武定县武定小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方案。

(一)基本同意治导线及堤距布置、行洪断面拟定。河道治导线按大致平行现状河岸地走向布置,河道行洪断面主要为生态复式断面,局部河段行洪断面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控制堤距为4~18m。

(二)基本同意堤型结构。基本同意对不满足10年一遇防洪要求的河段,采用生态复式堤岸型式。基本同意设计堤顶超高0.69m。基本同意基础埋深按满足抗冲刷要求确定,基础埋置深度顺直段为1.0m,转弯段为1.5m,并设置固床梁。

(三)基本同意治理河段布置排涝管70处。排涝管采用设置排涝涵管方式排涝,砼管道进口设节制闸控制。

(四)基本同意拆除重建农桥一座,改造取水坝4座。基本同意治理河段河堤沿线每隔100m设置一道亲水台阶,共布置26座。

(五)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占地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成果。

六、基本同意施工方法及施工总布置;基本同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总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应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省水利厅相关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八、基本同意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调整后,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057.92万元(不含征占地投资,详见附件)。河道治理长12.35千米,单位长度投资为247.60万元/千米。建设资金来源扣除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后,州、县按现行筹资办法筹集州、县配套资金。永久占地投资为1577.52万元,由武定县自行解决。

九、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十、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