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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日期:2021-12-03 10:23:4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黎兆梅 点击:[]

大姚县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构建村级“小微权力”闭环监督机制,巩固基层治理基础,持续净化农村政治生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该县在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为落脚点,出台《大姚县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逐渐在全县各村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并坚持在实践中创新提升,从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采购事项、村级财务管理事项等9个层面,梳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23项。并制定办事流程图,实现了村级权力事项的清单化、明晰化,解决了村级职权不清的问题,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自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以来,全县129个村(社区)稳步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打通了基层“监督末梢”,从源头上把基层权力关进“笼子”。

为深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地实施,明确了村级组织是实施主体,村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是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真正做到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抓”配合机制见成效。

按照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和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在设置特色清单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便利化操作。同时,不断强化廉政文化的浸润作用,结合“清廉大姚”建设,继续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权力透明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种阵地建设,清廉文化和乡风文明建设氛围日渐浓厚。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一方面,积极开展小微权力专项检查。县民政局牵头,开展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小微权力运行标准化体系建立。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围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和惩治力度,深入查摆,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集中整治、严肃惩处,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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