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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赵克义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和调整方案的说明,审议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和调整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楚雄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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