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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1 08:11:3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期,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牟定县民宗局原局长杨金仙违规购买礼品问题。2014年4月至2016年5月,杨金仙在担任牟定县民宗局局长期间,县民宗局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0.347万元用于购买腐乳、玫瑰水等礼品。2019年6月12日,杨金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杨宏安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等问题。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杨宏安在担任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期间,违规批准支出17607.53元作为单位职工在开展脱贫攻坚等工作中使用私家车的加油补助;违规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就餐费、差旅费、接待费和学费17326元;对单位加油卡管理不到位,致使单位出纳(另案处理)在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利用保管单位公车加油卡的便利先后用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7823.62元。2019年7月11日,杨宏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原校安办负责人、主任刘洪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刘洪昌在担任武定县教育局校安办负责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工程老板礼品折合人民币8000元。同时,刘洪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31日,刘洪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双柏县安龙堡乡青香树村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发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李发开在担任双柏县安龙堡乡青香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意村委会人员3次违规用公款吃烧烤,合计费用876元;8次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合计费用809元。2019年8月23日,李发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4起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当前我州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必须要受到严肃处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推动党的作风全面好转。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抓作风的主体责任,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促一级,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切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彻落实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盯住,一年接着一年抓,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做到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俗成风,坚定不移推动全州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楚雄州纪委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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