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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6-06-03 10:09:00 来源:楚雄州招商局 作者: 点击:[]

  5月7日,我州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在云南新立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53 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在2015年中国500强企业排第131位,是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和电站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大型发电成套设备生产等方面,拥有雄厚的资金、人才和科技实力,目前已形成了超临界火电机组、水轮发电机组、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设备、风电设备、太阳能电站设备以及大型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电力电子与控制系统设备等“六电并举”的产品生产格局,产量连年位居世界前列。为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共赢式发展,经过多次商洽,双方最终达成在楚雄州境内合作打造风能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的战略合作共识。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董华,党组成员李成阳、副秘书长孙涛和省能源局、省工信委相关领导,楚雄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杨斌、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卜德诚、州政协副主席张启俊、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朱元巢等领导作为见证嘉宾出席了签约仪式。
  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斌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并就楚雄州的交通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发展风能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前景等情况进行了概括。并强调了楚雄州坚定、积极推进合作项目建设的决心。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朱元巢表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将发挥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集中力量做好相关项目投资建设推进工作。
  签约仪式由 州委常委、副州长关立彤主持。州委常委、副州长任锦云和中国东方电气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助理彭万众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州政府秘书长李德胜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结束后,东方电气集团一行还与我州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任锦云及州政府办、州工信委、州能源局、州招商合作局、禄丰县、牟定县人民政府和楚雄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进行了项目选址和推进相关工作座谈。并分别深入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楚雄工业园区苍岭工业片区、东南片区等地进行了选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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