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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奋勇争先——楚雄州税务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典型经验

发布日期:2020-03-02 11:05:00 来源:州税务局大比拼办 作者:州税务局大比拼办 点击:[]

2019年,楚雄州税务局围绕政治建设有新提升、税制改革有新进展、法治建设有新品牌、队伍建设有新成效、服务大局有新作为总目标,扎实开展走在实处、干在前列大比拼,确定国家级和省级层面创先争优目标2项,担当履职主责指标9项,努力开创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局面。

坚持创新引领,确保税制改革有新进展。20194楚雄州税务局率先在全省启动自然人税费团队服务试点工作,以提升自然人办税便利化水平、维护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目标,探索构建与新形势下税收改革相匹配的自然人税费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全州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此项工作在全州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同时在全省税务系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2019118日,云南省税务局自然人税费服务管理团队建设试点工作现场集中调研会在禄丰县税务局召开。会后,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自然人税费服务管理团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全省税务系统可以借鉴楚雄州税务局自然人团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针对自然人税费服务管理团队建设试点工作,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权同志专题作了批示,高度肯定楚雄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坚持目标引领,确保法治建设有新品牌。以青岛市税务局、江苏省南通市税务局为标杆,继续落实州委七五普法规划,巩固提升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成果,争创云南省第一家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着力打造一中心、一走廊、一公园、一广场、两学校的税收普法阵地。永安小学、北浦中学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第二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和省局工作安排,楚雄州税务局于20199月启动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楚雄州税务局按时完成场地建设、申报材料编印、申报报告撰写等工作并上报云南省税务局。省局评估,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作为唯一一家代表全省税务系统的单位推荐至国家税务总局申报创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通过持续开展税收法制基地的建设,实现了夯实税收法治基打造一流法治税务队伍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构建立体式执法监督体系的目标

圆满完成各项担当履职目标。牢固树立数字是担当的底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看待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的关系,做到担当到位、责任到位、征管到位、分析到位、共治到位、力合到位、状态到位、落实到位,同步推进落实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目标,确保圆满完成税费预算任务。强化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上半年完成全州社保费征管政策、征管要素、收入等情况摸底。确保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落地。深化增值税改革确保原适用16%税率的纳税人降为13%,原适用10%税率纳税人降为9%,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严格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高质量完成了14450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确保起征点提高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执行到位。严肃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检查查处案件线索总量10%以上的纳税人对扫黑除恶涉税线索做到100%核查、办理到位。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格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备案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

严格落实土地免税政策对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药、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四类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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