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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3-0918001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9-18 17:02:4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楚雄警校)主要承担全省、全州在职民警警衔晋升培训、入警培训、各警种专业培训;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入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楚雄州公安机关轮值轮训培训班、警务实战教官培训、反恐处突维稳及其他警种专业培训。学校承担全州政法系统的业务培训班、大练兵、警务技能大比武及各种专业训练工作。还担负州市公安机关楚雄辖区各种大型活动、节日的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学校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以学促建、以学促改、以学促练,坚持政治建警,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形成常态化,截至12月31日共召开党委会议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职工政治学习例会34次。开展党史学习、爱国主义教育、专题读书班等活动5次,组织召开学校党委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警。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清廉公安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和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排查督察工作、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和严禁违规宴请饮酒整治两个专项行动、反腐警示教育、定期分析队伍思想状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训练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3.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扎实推进效能革命。认真执行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让民警、职工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真抓实干,干事创业,学技能、练精兵,强素质,提效能。通过推进作风革命,倒逼职工队伍作风转变,提升教书育人工作效能。

4.开展保密专项整治,筑牢保密工作防线。组织开展微信泄密集中整治工作、保密知识培训、讲授保密党课、“六个严禁”保密知识测试、全员签订《规范使用微信等社交媒体(移动警务终端)保密承诺书》、认真填写《微信泄密违规案件线索报告表》《微信泄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通过抓好保密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年没有发生失、泄密案(事)件。

5.紧盯重点目标任务,抓好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公安部、云南省厅、楚雄州公安局关于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成立学校“喜迎党的二十大、忠诚保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加大校园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力度。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循环播放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及时更换校园宣传展板,清理不合时宜的宣传内容。紧盯重点物、重点人、重点事,认真扎实抓好安保维稳工作;针对学校重点涉防人员,制定了稳控工作方案,开展就地稳控工作。

6.突出主责主业,教育训练成效显著。2022年省厅对警衔晋升训练在训练时间、训练方式、考核方式上都作了较大的调整,训练内容重点围绕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处置能力提升训练暨“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战术训练”“三位一体”训练,更加注重实战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学校组织开展了全警实战大练兵暨精品课程研发活动和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推出了一批基层公安机关实用课程。截至12月31日共完成各种培训班41期,培训人数3554人。

7.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与永仁县宜就镇党委、政府及结对挂包联系点拉利坪村委会共同会商,研究分析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制定针对性乡村振兴计划,共同推进组织实施,按照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学校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8.压紧压实责任,疫情防控常态化。按照2022年培训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四方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9.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022年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投入经费177.5万元,主要用于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升级改造、云桌面信息化提升改造;对学员礼堂、办公楼大门等零星修缮;购置学员宿舍被装清洗的洗衣机、烘干机等,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纪委、教务处、培训处、装备财务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它事业单位0个。

分别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14782560.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82560.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7405.25元,增长6.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7405.25元,增长6.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14782560.67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3759.77元,占总支出的80.26%;项目支出2918800.90元,占总支出的19.7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97191.25元,增长6.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5390.35元,增长8.86%;项目支出减少68199.10元,下降2.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63759.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62379.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1380元,占基本支出的7.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8800.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学校办学业务经费、办学成本支出及学校信息化建设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437.76元,资本性支出1824363.1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82560.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3885369.42元相比897191.25元,增长6.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161816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9%。主要用于学校民警、职工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和全年办班发生的办学业务经费、办学成本、教学训练用房建设、购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157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6%。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和统筹外养老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8291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6099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度预算计划数以内并逐年递减的要求,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人均支出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减少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1380.00元,与上年962440.84元相比减少61060.84元,下降6.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资产总额30305588.81元,其中,流动资产454103.28元,固定资产29851485.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6641.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6641.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972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43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0452.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0452.2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十)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