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省级接收安置相关政策,圆满完成移交安置任务,持续提升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质效。
始终坚持转业军官优质安置。2021年至2024年,楚雄州共有48名转业军官安置任务,针对大多数州级单位因满编超编而无法接受转业军官的客观情况,州军转办主动会商组织、编办、纪检等部门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前瞻性、创造性提出“超编进人、动态管理、逐步消化”的安置原则,为转业军官安置打通“绿色通道”。在政策范围内逐一征求应在县市安置转业军官的意愿,将48名转业军官全部安置到州级党政机关工作,并按照部队担任职务转套相应的职务职级,最大限度提升转业军官的尊崇感和幸福感。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安置流程,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州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工作流程》,从转业军官的档案审核转递、安置单位分配、组织关系转接等11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和规范要求,为持续提升转业军官安置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退役士兵安置质量逐年提升。2021年至2024年,全州共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525名。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探索,着力提升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质量,指导协助元谋县、大姚县和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商人社、编办等部门,在创新拓展安置身份和安置渠道上下功夫,3个县共将25名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技岗工作,突破了过去退役士兵只能安置到工勤岗位工作的“瓶颈”,安置身份转变实现历史性突破。2023年,积极主动对接同级有关部门,有安置任务的9个县市中有8个县市都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身份的转变,覆盖面达88.9%,安置质量得到“里程碑”式提升。2024年,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范围、安置岗位、安置条件及安置后的培训培养、考核、晋升流动等方面工作,从政策层面作出规范和明确要求,为全州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技岗提供了政策支撑。在政策的全覆盖保障下,2024年全州10县市100%实现了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身份转变,共将71名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技岗,占符合条件人数的66.4%,真正实现了将退役士兵“安置好、培养好、使用好”。在安置岗位突破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安置效果,指导10县市出台退役士兵公开选调办法,2021年至2024年,共将93名安置在艰苦边远乡镇的退役士兵选调到县城或邻城坝区工作。同时,将59名安置到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转岗为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有效激发了退役士兵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