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筑牢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最后防线”。2022年以来,全市及时动用3个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50万元,为127名农民工解决了“薪”愁问题。
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缴尽缴。2022年以来,43个项目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市人社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依法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依法缴存的及时责令补缴,逾期没有补缴的严格给予行政处罚。
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建设工程工期超过1年的,可以按照年度工程款预算的3%缴存,自缴存之日起1年内未发生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或者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可以减半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连续2年减半缴存的,可以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推行担保公司担保替代缴存资金方式。为使企业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实现资金使用的最大化,推行了担保公司担保替代缴存资金的方式,一旦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则由担保公司先行垫付。
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动用程序。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欠薪后,缴存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未发现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须在工地、项目所在乡镇、社区公示30天,公示期满后及时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