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要闻 >> 县市动态 >> 正文

武定县“回炉”锤炼倒逼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23-08-07 17:07:10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王鸿静 点击:[]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工作缺乏热情”……针对部分县级机关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慵、懒、散、浮”等作风顽疾,今年以来,武定县探索实施下派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乡(镇)“回炉”锤炼机制,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向不作为、慢作为干部亮剑,倒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

武定县 县委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下派“回炉”锤炼的6种干部类型,根据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常态化蹲点调研考察识别干部成果、干部日常履职表现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等,初步确定“回炉”锤炼对象。武定县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采取谈话了解、实地印证、综合分析研判等方式,对初步确定的“回炉”锤炼对象作出客观评价和认定。综合调查核实和分析研判结果,在与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确需“回炉”锤炼的干部,向县委提出“回炉”锤炼原因、安排去向等建议。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回炉”锤炼决定。锤炼干部涉及选举和依法任免职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涉及岗位调整的从次月起,相应调整其工资和待遇。

下派到乡(镇)“回炉”锤炼的干部,组织人事关系同步转到乡(镇),由乡(镇)党委因人施策制定锤炼工作计划,落实帮带培养和日常考核管理责任。组织、人社部门分类别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分析锤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各方面的成长变化,并及时研究解决下派锤炼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细致做好“回炉”锤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精准培养锤炼,提升锤炼工作实效。同时,不定期派出考核组对锤炼干部进行全方位考核,“回炉”锤炼期间的履职表现以及考核结果报县委审定后作为工作岗位调整的依据,并进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

“回炉”锤炼制度实施以来,该县1名县级机关干部被下派到乡(镇)“回炉”锤炼。同时,县委组织部结合干部蹲点调研成果,建立了拟“回炉”锤炼人员台账,使“回炉”锤炼成为推进干部“能下”的长效机制。

“回炉”锤炼制度的实施,打破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惯性思维,倒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当地干部群众表示:“‘回炉’锤炼是一项好的机制,不仅形成了‘回炉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作用,也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了干部队伍建设的新常态。”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