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支持各县(市)及州级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冬令春荒、地质灾害、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州财政共筹措下达各级各类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245万元,统筹用于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并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灾情险情应急抢险等工作。
截至目前,州财政已下达中央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755万元、地质灾害救灾资金230万元、干旱救灾资金260万元,结合后续下达的省、州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为我州扎实做好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