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交办禄丰县认真调查核实,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处整改。现将第十三期1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勤丰镇羊街新立公司废气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勤丰镇羊街新立公司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空气,影响日常生活。公司趁雨天排放大量污水进入河道,且氯气随黄烟排出,气味非常刺鼻”。
二、调查情况
禄丰县及时对案件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转办件办理工作组,对举报件反映情况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件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举报件所称“勤丰镇羊街的新立公司”实为“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位于禄丰县勤丰镇羊街村委会。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下设海绵钛厂及钛白粉厂两个生产厂,废气、废水主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综合渣库钛白粉与海绵钛生产系统共用,渣库按危险固废渣库建设。举报件中反映“勤丰镇羊街的新立公司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空气,氯气随黄烟排出,气味非常刺鼻,影响日常生活”的问题,2017年9月16日现场检查时,全厂废水、废气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外围、厂界周边没有嗅到刺激性气味。经监测,该公司主要排污口(钛白粉厂锅炉烟囱、氯化氧化尾气焚烧净化排口、海绵钛厂氯化精制尾气净化排口)、无组织排放废气特征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下风向3个关心点(羊街村、泽润里小学、北甸村)PM10、二氧化硫监测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反映的“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空气,氯气随黄烟排出,气味非常刺鼻,影响日常生活”主要为企业在事故状态下的非正常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引起;举报件反映“勤丰镇新立钛业公司趁雨天排放大量污水进入河道”的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渣库渗滤液有外排的现象,该公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钛白粉厂循环水站、除盐水站以及海绵钛厂循环水站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三、整改情况
县环保局下达了《关于要求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对存在环保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责令该公司对自动检测仪安装不到位、在线监测装置未设置联网等问题限期进行全面整改,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和主要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健全完善环境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下步工作计划
县环保局将加大企业环保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和污染源监测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督促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和环保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接受社会监督。
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