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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30 08:19: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期,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现将9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云南省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汪楚平、主任刘应先组织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汪楚平、刘应先在担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2013年9月分批带队到福建厦门大学培训期间,组织培训人员到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游玩,并用公款支付游玩费用合计1184元。2017年6月30日,汪楚平、刘应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相关人员退赔用公款支付游玩的费用。
  二、元谋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自杨违规接待等问题。2011年1月至2016年1月,李自杨在担任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单位长期签单挂账接待金额达18.18763万元。接待中还存在程序不严格、手续不完备,陪餐人数超标、擅自增加接待项目,以及用公款购烟、购买土特产、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等问题。此外,还存在私设“小金库”、未按规定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2017年8月20日,李自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先国违规接受宴请、接受他人支付个人旅游费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以来,段先国先后8次接受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公司监理代表宴请,并为其支付到丘北县普者黑旅游费用5000元;多次收受建设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代理等人礼品价值13600元、礼金5000元。同时,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17年4月9日,段先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大姚县公安局昙华派出所民警孙守文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3月1日12时许,孙守文未向派出所领导及分管局领导报告,驾驶云E0969警车从昙华派出所出发到大姚县城领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已维修好的350兆无线通讯设备。孙守文驾驶警车到县城后未直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领取设备,擅自驾驶云E0969警车至大姚县金碧镇仓街村委会谭坝小组老家取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册,并搭载其母亲、姐姐、姐夫至金碧镇仓街街区。将警车停放在其老家谭坝小组附近的空地上时,被他人拍照片发于互联网,给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9日,孙守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五、武定县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常加荣违规发放加班费和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常加荣在担任武定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期间,违规发放加班费12次18820元,违规购买土特产(7次合计8939元)。2017年3月2日,常加荣受到诫勉谈话的问责,并责成清退违规发放的加班费。
  六、禄丰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冯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冯晴在担任禄丰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期间,单位干部职工弄虚作假虚报各种补贴38254.50元,其中冯晴本人虚报7435.50元;超比例、超范围发放奖金等补贴共29820元,其中冯晴个人领取5600元;此外,还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2017年8月1日,冯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收缴。
  七、姚安县光禄镇农技中心主任罗云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罗云斌在担任光禄镇农技中心主任期间,以职工加班、燃油补助、考核奖、值班补助、工作补助、中秋节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合计人民币142799元,罗云斌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人民币24678.50元。此外,还存在安排光禄镇农技中心会计、出纳以账外账的方式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7年6月12日,罗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收缴。
  八、牟定县安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华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4年1月至2013年2月,邓华云在担任牟定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县经信局党组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共计68000元。2017年8月5日,邓华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68000元收缴财政。
  九、永仁县中和镇他的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李顺聪违规办理孩子周岁宴问题。李顺聪在担任他的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没有向镇党委、纪委报告的情况下,于2017年2月6日下午,在他的苴村委会马耙田组家中为儿子举办周岁宴,向亲友发出请柬150张,口头邀请本村亲戚参加,设宴38桌,共收受礼金29636元,大米376斤,其中:收受亲属礼金19576元,大米353斤;收受非亲属礼金10060元,大米23斤,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15日,李顺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清退非亲属所送的礼金等。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消除侥幸心理,不断增强规矩和纪律意识,带头做管党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者、示范者和推动者。
  国庆、中秋将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印发通知、加强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从具体问题抓起,持续传导压力,不断畅通举报渠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处、严格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

中共楚雄州纪委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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