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重大项目常态化全周期管理,提高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质效。将全州在建项目、2024年上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及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楚雄州2024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压实项目工作责任
根据重大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对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负责管理推进,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调度,要素保障部门予以优先支持,投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
二、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年度州级重大项目前期要件办理,创新推动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要优先纳入本级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要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争取力度,财政资金与市场融资协同联动,着力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各要素保障部门要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要素资源保障统筹协调。同时,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服务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依法合规办理有关手续,禁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
三、加快项目落地转化
根据州大比拼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目标申报的通知》(楚比拼办〔2023〕1号)要求,2024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投资贡献率、入库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将作为季度大比拼考核主要依据(其中:大比拼考核对象为州级重大项目清单中所有列入的州级责任部门),同时作为安排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州级前期经费等重要参考。各县市、州级各行业部门要抓好项目实施的调度、协调、推动,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重大项目及早落地、发挥效益,为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四、做好项目动态管理
(一)动态调整。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按季度实行增补、退出动态调整,由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提出调整需求,并提请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印发调整清单。
(二)定期通报。州级重大项目清单中的项目,按州统计局提供的项目入库纳统率、投资完成率按月进行通报。
(三)定期报送。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2024年州级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于每月5日前向州发展改革委报送月报。
附件:楚雄州2024年州级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月报表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