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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4-0926002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001000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协调和指导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对州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和指导等11项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领导和管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州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和指导;2.负责统筹推进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州级各部门承接、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组织州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责对州级集中开展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管理和监督;4.负责州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进入州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5.负责为州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咨询,对投资项目办理提供跟踪服务;6.负责对进驻综合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受部门委托或部门授权直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统筹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州电子政务的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8.负责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搭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综合现场监督管理;9.负责州人民政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和举报;11.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楚雄政务服务全面提质之年,也是楚雄政务服务品牌打响之年,更是楚雄政务服务第二个十年的启航之年。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服务发展的职责定位,助力三大经济赢得更新优势。一是紧盯“资源经济”,整合资源打造“链条式”服务。在宇泽、晶科、隆基等重点企业设置驻点服务工作站,在宇泽三期、元谋远达、华派医药、大姚县120MW光伏发电场建设项目、姚安县年产2GWh锂电池储能装备制造等项目中开展全流程帮办代办,助力多个项目更新落地建设速度。二是紧盯“园区经济”,延伸触角打造“驻点式”服务。持续健全完善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并结合园区实际需要,将能有效加快园区重点项目落地的省州、县级审批事项赋权园区行使。三是紧盯“开放经济”,全程介入打造“跟踪式”服务。率先出台《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会商协调跟踪机制,配合投促部门及时筛选出重点项目和材料清单,对重大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从线下预审到网上申报,实现全程跟踪、全程帮办代办。

2.助企纾困、护航交易,完善亲商助商的服务体系,政务营商环境迈出更新步伐。一是“全周期”优化涉企服务激发市场活力。率先在全省推行企业无人工干预不见面全程网办,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压减至8分钟;采取主动上门帮办代办方式,持续开展“三进企业”,率先在全省设立州、县、乡三级政务大厅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今年以来,推送惠企政策4280条、受理办结事项1.22万件;全州共服务审批重大项目393个,其中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293个。二是“全流程”护航交易公平降低行政成本。率先在全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场所预约、公告公示、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档案归集”等8个环节全流程电子化,率先在全省探索评标专家随机抽取、评标工位随机分配、评审项目随机区域的“三随机”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压缩经营主体往返现场办事次数98%以上,2023年为1268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71万家经营主体节约成本8690余万元。三是“全方位”开展问题整治补齐服务短板。先后开展“营商环境不优”问题专项整治、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15类问题185个,规范完善管理制度17项。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走流程2593次,发现并解决问题719个;截至2023年,已办结投诉举报267件、办结率88.7%、办结事项满意率达100%。

3.标准引领、规范强基,重塑统一高效的办事标准,政务服务“三化”取得更新进展。一是以事项标准化明晰服务内容。《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公布,10县市精准承接事项、103个乡镇平均承接县级部门赋权事项135项。二是以管理规范化统一服务行为。在全省率先出台《县市、乡镇、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五区八室”“三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建设标准,并严格执行。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服务场所建设逐步达标,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试点建设经验被全省推广。围绕“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规范等多项制度,梳理编制《楚雄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1262项)》。三是以办事便利化提升服务品质。率先在全省实现基层网络体系全覆盖,社保、就业、就医、就学及水电气网等基本民生服务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15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截至目前,网上可办率99.84%,全程网办率达94.99%。率先在全省全域开展公安户籍“一窗通办”,户籍事项实现州内通办;率先在全省试点开展新生儿出生、退役军人、不动产登记等集成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试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政府自身建设科、招投标监督管理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立核算、独立批复单位)

2.楚雄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数据汇总于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3.楚雄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数据汇总于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1个为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部门所属单位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财务独立核算,独立编报预算决算,楚雄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楚雄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中心由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财务核算,不另行编报预算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6,387,462.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7,462.9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1,227.08元,下降4.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1,227.08元,下降4.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监控视频存储扩容、购置替代设备、保障工作任务差旅费、购置窗口评价器等四个项目的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6,387,462.95元。其中:基本支出5,033,781.45元,占总支出的78.81%;项目支出1,353,681.50元,占总支出的21.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1,227.08元,下降4.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6,476.92元,增长6.03%;项目支出减少617,704.00元,下降31.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监控视频存储扩容、购置替代设备、保障工作任务差旅费、购置窗口评价器等四个项目的经费,以及增加事业人员2名,人员工资及单位社保缴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3,781.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35,045.75元,占基本支出的92.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8,735.70元,占基本支出的7.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3,681.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政务服务工作专项经费1,313,681.50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整体网络、软硬件设备运行维护及设备维修123,192.00元,互联网专线及电话费62,544.00元,购置窗口工作人员服装86,107.00元,中餐误餐补助261,940.00元,政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费542,000.00元,水费34,998.50元,电费60,000.00元,为群众提供免费复印3,500.00元,引导人员经费59,400.00元,业务培训费9,000.00元,印刷费5,000.00元,服务窗口办公费66,000.00元。

2.追加2023年差旅费及公务交通专项经费40,000.00元。用于干部职工公务出行差旅费19,143.00元,平台公车使用费20,85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7,462.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31,227.08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监控视频存储扩容、购置替代设备、保障工作任务差旅费、购置窗口评价器等四个项目的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38,67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政务服务专项业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3,35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发放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养老金、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单位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8,01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7,4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财政全额保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5.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1,2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1,26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5.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1,2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审核,确保资金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38.00元,下降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8.00元,下降6.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审核,确保节约资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地州到我局检查、考察,进行政务服务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735.70元,比上年增加22,938.91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定额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工作任务出差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686,799.52元,其中,流动资产78,575.85元,固定资产3,601,461.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762.4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0,191.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6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4,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4,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4,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4,2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指医院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基本支出拨款预算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拨款;财政项目支出拨款预算收入是指医院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预算专项拨款。

其他预算收入:是除财政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

事业预算收入:是指医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注入,以及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医疗收入、科教收入等。

事业支出:医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包括财政基本拨款支出、财政项目拨款支出、科教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即除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现金流出,包括利息支出、对外捐赠现金支出、现金盘亏损失、接受捐赠(调入)和对外捐赠(调出)非现金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资产置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支出、罚没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0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