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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5-0226001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6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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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000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办字〔2024〕22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局(简称州疾控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彝)医药管理局〔简称州中(彝)医药局〕、楚雄彝族自治州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州防艾局)牌子。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和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订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4)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并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订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
(5)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医防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等性途径传播疾病。
(7)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8)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9)制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10)负责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11)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彝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3)推进全州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管理、指导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规监督与行政审批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科、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科、老龄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教科、中彝医医疗管理科、中彝医与健康产业发展科、信息统计科与爱国卫生科、干部保健科和州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州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楚雄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2.楚雄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3.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党的建设,引领事业发展。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提升“清廉医院”建设质量,深入开展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三部曲,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引进不少于500名“银龄医师”;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学科团队,选拔培养本土人才,加快推进人事薪酬与评价制度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2.抓创新发展,深化综合医改。组建深化医改核心团队、医疗机构管理团队、卫生经济人才团队,增强改革和项目实施效能。加快推进6大工程、24项建设任务,完成年度22项绩效目标值,10县市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初具雏形,实现州域内信息互联互通,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协同财政、医保、人社、编办等部门,深化“三医”协同发展治理,做好深化医改“四驾马车”改革文章,着力解决制约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3.抓资源布局,建强医疗体系。依托公改示范项目,建设整合型的肿瘤、心血管、急诊急救、老年医学、骨科、精神卫生6个医疗服务体系,到2026年6个临床专科达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继续推进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提质达标,提升县级薄弱专科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县域次中心提质建设,扎牢基层卫生网底。实施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上半年实现全州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力争50%以上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拓展中彝医药服务范围,探索实施“中彝医药+健康旅游”,培育壮大全州彝医药、大健康产业。
4.抓民生福祉,提升健康水平。建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应急保障体系,持续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增强“一老一小”和妇幼健康保障。通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发挥信息化惠民、惠医、惠政作用,进一步强化群众健康管护,着力促进患者“回流”,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688,889.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688,889.6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34,277.17元,下降6.1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老龄办职能划出导致比去年减少老龄事业发展州级专项经费;二是单位在职人员42人比上年减少5名公务员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三是比上年减少州级卫生健康信息化运维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688,889.69元,其中:本年收入41,688,889.6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688,889.69元(本级财力41,688,889.69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34,277.17元,下降6.1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老龄办职能划出导致比去年减少老龄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二是单位在职人员42人比上年减少5名公务员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三是比上年减少州级卫生健康信息化运维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688,889.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688,889.69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4,409.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0,387.17元,下降12.46%,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4名公务员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1,364,4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3,890.00元,下降3.8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老龄办职能划出导致比去年减少老龄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及州级卫生健康信息化运维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72,061.2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2,668.47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774.00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1,520.6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00101行政运行:7,153,855.5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1,206.4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608.8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6,851.7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73,062.9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77,9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详情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人才评价3项考试工作经费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480,000.00元、楚雄州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经费381,000.00元、楚雄州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考务费(本级)经费372,500.00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300,000.00元、楚雄州区域健康管护研究与实践项目经费200,000.00元、医学类事故鉴定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66,400.00元、春节走访慰问州级财政补助(本级支出)经费20,000.00元、楚雄州优秀青年人才招引人员补助经费32,000.00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26,000.00元、兴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经费400,000.00元。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200.00元,主要用于干部保健经费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开展工作运维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0,0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组织管理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经费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开展中彝医药标准制定支出。
2101799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经费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中开展制定彝医药典籍编纂、彝医药知识和技术培训、彝医医师考核认定和彝医标准制定等支出。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224,000.00元,主要用于干部保健经费州级财政补助(本级)经费开展州属处级以上干部体检保健支出。
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5,595,380.00元,主要用于下达十县市: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272,3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6,250,380.00元、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423,6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16,900.00元、楚雄州艾滋病防治州级财政补助(对下)资金900,000.00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州级财政(对下)专项补助经费2,633,900.00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86,200.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743,3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5,090,400.0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728,30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538,200.00元、育儿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377,600.00元、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补贴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334,300.00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612,580.00元,具体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250,380.0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728,300.00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州级财政(对下)专项补助经费2,633,900.00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5,595,380.00元,具体是: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272,3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6,250,380.00元、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423,6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16,900.00元、楚雄州艾滋病防治州级财政补助(对下)资金900,000.00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州级财政(对下)专项补助经费2,633,900.00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86,200.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743,3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5,090,400.0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728,30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538,200.00元、育儿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377,600.00元、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补贴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334,300.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1,796,800.00元,具体是: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272,3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423,6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16,900.00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州级财政(对下)专项补助经费2,633,90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538,200.00元、育儿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377,600.00元、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补贴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334,3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138,460.00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96号)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1项,购买服务资金75,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000.00元,较上年减少32,000.00元,下降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减少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老龄办职能划出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比去年减少;二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因机构改革老龄办职能划出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比去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6,250,38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实行财政“共同筹资、分级承担”,按中央80%、省级14%,州县6%测算,目标如下: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3.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5,090,400.00元,目标如下:
1.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支持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现,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特别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缓解计生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探索加大对“失独”家庭进行有益保障制度,提升人口素质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2.对应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补助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建立并完善基本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和扶助金额。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98,336.36元,其中:30201办公费:166,646.00元,30202印刷费:17,000.00元,30205水费:7,000.00元,30206电费:21,000.00元,30207邮电费:138,2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90,000.00元,30211差旅费:322,700.00元,30213维修(护)费:7,000.00元,30215会议费:65,700.00元,30216培训费:139,8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8,000.00元,30218专用材料费:82,500.00元,30226劳务费:322,5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392,500.00元,30228工会经费:81,710.36元,30229福利费:44,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71,28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0,8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36,604.64元,下降36.8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二是单位在职人数比上年少5名公务员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737,348.86元,其中,流动资产61,282.95元,固定资产1,727,266.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48,799.5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7,993.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1,428.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8,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63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240252013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