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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

发布日期:2022-07-13 08:41:5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唐秀波 点击:[]

近年来,牟定县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加大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整治,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该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健全分段分级河长湖长,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加大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力度,全力构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县—乡(镇)—村(社区)设置三级河湖长,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县长担任副总河长,县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查,14名县处级领导分别担任15条河流、15座水库、6条输水沟渠、3个景观水体河湖长,83名乡镇主要领导、152名村(社区)总支书记分别担任62个河段、15个小(一)型水库、3个景观水体河段长,配备河道巡查员98名,形成了县级领导带头、层层落实责任、常态巡查管理的工作格局。及时更新乡村公示牌,在县、乡、村河长公示牌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各级河长信息及监督电话的变化,建立公示更新台账,及时更新公示牌,保证公示牌起到实效性作用。

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州水务局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云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要求》,依法划定河湖管护范围。划定县辖区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条60公里、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12条242.6公里、中型水库3件、小(一)型水库15件、小(二)型水库91件、重点输水沟渠6件、景观水体3件为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强化县级河长随机巡河督导,强化日常巡河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全面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属地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河湖清理整治,及时整治垃圾淤积、行洪不畅、违规占用等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全县共清理河道长度60公里,15条主要河流做到了全面清理无死角、水面河岸无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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